更新时间:2022.03.17
合同中违约的情形多种多样。归纳起来,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1、合同主体方面的原因造成违约; 2、履行不符合约定造成违约; 3、主管机关对合同审查、管理不严,所签合同不能履行; 4、发生情势变更导致合同不能有效履行。
可撤销合同的情形有合同当事人对合同存在着重大误解;当事人被合同的相对方或第三人胁迫、欺诈而订立合同;以及当事人在处于不利状态时订立的显失公平的合同等。
在以下情况下订立的合同属于无效合同: 1、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所为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2、双方以虚假意思表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3、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范及公序良俗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4、恶意串通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可撤销的合同的撤销情形如下: 1、当事人基于重大误解签订; 2、因一方或者第三人存在欺诈手段,当事人受到欺诈从而签订的合同; 3、一方或者第三人以胁迫手段迫使当事人签订; 4、成立时显失公平。
无效合同的情形: 1、合同意思表示虚假; 2、合同违反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3、合同违背公序良俗; 4、合同当事人恶意串通,损害他人合法权益或者公共利益。根据《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六条第一款规定,行为人与相对人以虚假的意思表示实施的民事法律
可撤销合同情形有欺诈、胁迫、重大误解和显失公平等。根据2021年实施的《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七条规定,基于重大误解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行为人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第一百四十八条规定,一方以欺诈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
根据民法典中的规定,合同撤销权情形主要有重大误解、欺诈手段、第三人欺诈、第三人胁迫、显失公平等。 1.重大误解。所谓重大误解是指行为人因行为的性质、对方当事人、标的物的品种、规格和数量等产生错误认识,致使行为的后果与自己真实的意思表示相违背
有下列情形可解除合同: 1、因不可抗力无法达到合同目的; 2、履行期届满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行为表示不履行主要债务; 3、当事人一方延迟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未履行; 4、当事人一方拖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不能达
合同成立的时间具体如下: (一)法律没有限制合同采用书面形式的,自承诺到达要约人时合同成立; (二)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双方签字或者盖章时合同成立; (三)采取确认书形式时,签订确认书时合同成立; (四)法律规定或者约定采用书面形式
想要达到合同变更的目的主要有以下两种形式,第一种就是通过双方当事人的协商,达成合意的方式,使得合同内容发生变更。第二种就是在协商无法达成合意,或者无法协商的情况下,可以向法院或仲裁机构申请变更合同内容。 根据《民法典》第五百四十三条的规定,
1、原已存在有效的合同关系。 2、合同内容发生变化。包括:标的物数量的增减;标的物品质的改变;价款或者酬金的增减;履行期限的变更;履行地点的改变;履行方式的改变;结算方式的改变等。 3、经当事人协商一致,或依法律直接规定及法院裁决,有时依形
技术合同无效情形主要有: 1、合同当事人不具有相应民事行为能力; 2、合同内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违背公序良俗; 3、法律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