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0.24
提起医疗事故再次鉴定的条件是: 1、需要当事人对首次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结论不服; 2、需要在收到首次鉴定结论之日起15日内,向医疗机构所在地的卫生行政部门申请。
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可以申请到当地的卫生行政部门进行鉴定,具体的医疗事故鉴定程序为:第一,患者的家属提出有关于医疗事故的争议。第二,患者的家属向卫生行政部门申请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第三,卫生行政部门接到医疗事故鉴定书后,根据鉴定结果,首先双方可以
医疗事故的鉴定处理如下:当事人对于首次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结论不服的,可以在收到首次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结论后的15天内,向相关医学会提出再次鉴定的申请。再次鉴定的结果为最终结果。
医疗事故鉴定有时效限制,一般是一年。涉及到尸检的鉴定时效最长不超过7天。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身体健康受到损害之日起1年内,可以向卫生行政部门提出医疗事故争议处理申请。
申请医疗事故鉴定有时间限制。我国法律规定,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身体健康受到损害之日起1年内,可以向卫生行政部门提出医疗事故争议处理申请。
医疗事故鉴定在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委员会那里做。根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的规定,医患双方协商解决医疗事故争议,需要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由双方当事人共同委托负责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的医学会组织鉴定。
鉴定是否为医疗事故,应看其是否满足以下要件:1.医疗事故的主体是合法的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2.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违反了医疗卫生管理法律、法规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3.医疗事故的直接行为人在诊疗护理中存在主观过失;4.患者存在人身损害后果
医疗事故主要责任的判定可以从医疗行为是否违反医疗卫生管理法律、医疗过失行为与人身损害后果之间是否存在因果关系等方面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具体解决以下问题: 一、医疗行为是否违反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 二、
主要由医学会负责医疗事故鉴定工作。根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的规定,设区的市级地方医学会和省、自治区、直辖市直接管辖的县(市)地方医学会负责组织首次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省、自治区、直辖市地方医学会负责组织再次鉴定工作。
专家鉴定组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当事人也可以以口头或者书面的方式申请其回避: (一)是医疗事故争议当事人或者当事人的近亲属的; (二)与医疗事故争议有利害关系的; (三)与医疗事故争议当事人有其他关系,可能影响公正鉴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