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12
可以免交案件受理费的案件有:依照民事诉讼法规定的特别程序审理的案件;裁定不予受理、驳回起诉、驳回上诉的案件;对不予受理、驳回起诉和管辖权异议裁定不服,提起上诉的案件;行政赔偿案件。
案件受理费由原告,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上诉人预交。被告提起反诉,依照本办法规定需要缴纳案件受理费的,由被告预交,追索劳动报酬的案件,可以不预交。原告亲自接到人民法院缴纳诉讼费用通知次日起七日内缴纳案件受理费。
案件受理费可以直接根据法院通知书上的银行账号进行缴纳,其具体情况如下: 1、法院受理案件后,会出具受理案件的通知书,上面有应交的费用和银行账号,并规定于七日内缴纳; 2、当事人在银行缴纳受理费后,将银行出具的相关单据交给法院即可。 案件受理
案件受理费可以直接根据法院通知书上的银行账号进行缴纳,其具体情况如下: 1、法院受理案件后,会出具受理案件的通知书,上面有应交的费用和银行账号,并规定于七日内缴纳; 2、当事人在银行缴纳受理费后,将银行出具的相关单据交给法院即可。 案件受理
下列情况减半交纳案件受理费: 1、以调解方式结案或者当事人申请撤诉的; 2、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案件减半交纳案件受理费; 3、被告提起反诉、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提出与本案有关的诉讼请求,人民法院决定合并审理的,分别减半交纳案件受理费。
下列情况减半交纳案件受理费: 1、以调解方式结案或者当事人申请撤诉的; 2、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案件减半交纳案件受理费; 3、被告提起反诉、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提出与本案有关的诉讼请求,人民法院决定合并审理的,分别减半交纳案件受理费。
下列情况减半交纳案件受理费: 1、以调解方式结案或者当事人申请撤诉的; 2、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案件减半交纳案件受理费; 3、被告提起反诉、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提出与本案有关的诉讼请求,人民法院决定合并审理的,分别减半交纳案件受理费。
根据案件类型不同进行收费: 1、计件收费标准。每件收费3000—10000元。 2、按标的额比例收费标准。10万元以下10%(最低收费3000元)。10万元至100万元6%,100万元至1000万元(含1000万元)4%。按当事人争议标的额
案件受理费由原告,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上诉人预交。被告提起反诉,依照本办法规定需要缴纳案件受理费的,由被告预交,追索劳动报酬的案件,可以不预交。原告亲自接到人民法院缴纳诉讼费用通知次日起七日内缴纳案件受理费。案件受理费缴纳的方式:法院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