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5.03
监狱服刑中争取减刑可以通过以下情况减刑:阻止他人重大犯罪活动;检举监狱内外重大犯罪活动,经查证属实;有发明创造或者重大技术革新;在日常生产、生活中舍己救人;在抗御自然灾害或者排除重大事故中有突出表现;对国家和社会有其他重大贡献等。
被判刑后能不能减刑,要看符不符合减刑的条件而定,法律规定的减刑条件如下: 1、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的,或者有立功表现的,可以减刑; 2、有下列重大立功表现之一的,应当减刑: (一)阻止他人重大犯罪活动的; (二)检举监狱
第一要从思想上认识自已所犯的罪行,要从思想上改变自已,认真改选自已,第二从行动上,要积极参加狱里的政治学习及其它活动,并帮助其它犯罪人员的教育,第三积极参加狱显的劳动,一定要物实,起到模范带头做用,第四团结一切可以团结人员,与他们一起改造自
1.已经判完刑,还有十天上诉期,如果上诉期满后没有上诉判决才能发生法律效力,如果上诉期限上诉,说明判决没有发生法律效力只有判决生效后,刑期在一年以上的送交监狱执行,刑期一年以下的留在看守所服刑 2.一
入监后,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的,或者有立功表现的,可以减刑;有重大立功表现的,应当减刑。 《刑法》 第七十八条【适用条件与限度】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
监狱服刑中争取减刑可以通过以下情况减刑:阻止他人重大犯罪活动;检举监狱内外重大犯罪活动,经查证属实;有发明创造或者重大技术革新;在日常生产、生活中舍己救人;在抗御自然灾害或者排除重大事故中有突出表现;
关于起始时间,法律及相关解释规定: 1、被判处5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罪犯,一般在执行1年半以上方可减刑; 2、被判处的罪犯减刑后,实际执行的刑期不能少于10年,其起始时间应当自无期徒刑判决确定之日起计算;
减刑是指对认罪认罚或者存在立功表现的犯罪分子,进行减轻刑种或者刑期的处理。根据我国刑法规定,对于在刑罚执行过程中,认真遵守监规,积极接受教育改造,确实存在悔改表现,或者有着立功表现的犯罪分子,可以减轻他的刑罚。在法律上,并没有限制减刑的次数
根据《刑法》关于减刑条件的有关规定: 对于被判处拘役、管制、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其服刑期间,如果严格遵守监狱规定,积极接受教育改造,且确有悔改表现的,或有立功表现的,可以减刑; 有以下重大立功表现之一的,应该减刑: 1、阻止他人
监狱服刑人员只要符合减刑条件就可以申请减刑,不论服刑多久都可以申请。根据法律规定,减刑的条件为,服刑人员在服刑期间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的,或者有立功表现,以及有重大立功表现。需要注意减刑不会超过下列限度: 1、判处管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