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4.07
连带债务人是指债务人为两人以上,对债务都承担连带责任,连带债务人之间的份额难以确定的,视为份额相同,如果连带债务人实际承担的债务超过了其份额的,可以向其他连带债务人追偿。
债权人的主体是行使代位权的人,债务人的各个债权人在符合法定的条件下都有权行使代位权,但是如果其中一个债权人已经就某项债权行使了代位权,并且债务人对第三人的债权已被行使完毕,则其他债权人就不能就该项权利再对债务人的债务人行使代位权。
连带债务是按份债务的对称,是指大多数有连带关系的债务人所承担的债务。根据连带债务,任何连带债务人都有义务向债权人履行全部义务。 债务人全部履行后,债务将被消失。连带债务是一种连带债务,几个债务人都有义务向债权人支付所有债务。 连带债务的核心
债权人代位权的概念:债务人应当行使却不行使其对第三人享有的权利而有害于债权人的债权时,债权人为保全自己的债权,可以自己的名义代位行使债务人的权利。成立条件是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债权和从债权;影响了债权人的到期债权实现。
连带债务人就是在连带债务中负有清偿全部债务责任的债务人。连带债务是指具有连带关系的多数债务人所承担的债务。根据连带债务,任何一个连带债务人都有义务向债权人履行全部义务。经债务人中一人作出全部履行后,债即消灭。
主债权是抵押权所担保的原本债权,是依当事人之间的主合同产生的不包括约定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在内的最开始的债权。主债权的转让,是指存在担保等从债的情况下,不改变合同的主体,主债权人将其债权全部或部分地移转于第三人享有。
两者的区别是: 1.债权是一种民法上的权利,即债权是得请求他人为一定行为(作为或不作为)的民法上权利。而债务则是一种民法上的义务。即相对于债权者为债务,即必须为一定行为(作为或不作为)的民法上义务。 2.从会计意义看,债权是指单位未来收取款
债权人代位权的适用条件有,债务人对相对人的债权、债权人对债务人的债权是有效存在的;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债权、和从权利,损害了债权人的到期债权利益。
债权人委员会是遵循债权人的共同意志,代表债权人会议监督管理人行为以及破产程序的合法、公正进行,处理破产程序中的有关事项的常设监督机构。由债权人会议选任的债权人代表和一名债务人的职工代表或者工会代表组成。
次债务人是指债务人的债务人。在债务人具有怠于行使其债权或者与之相关的从权利,从而影响债权人的到期债权实现的情形时,债权人可以向法院请求以自己的名义代位行使债务人对次债务人的权利,但是专属于债务人自身的权利除外。
债权的转让是指债权享有人通过与受让人(第三人)协商一致,将自己依法享有的债权全部或部分地转让给受让人(第三人)的行为。 债权转让需要具备以下条件: 1、合法有效的债权且不得违背社会公共利益。债权的有效存在是债权转让的前提。 以无效的债权转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