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0.15
上班路上发生受伤不是都属于工伤,需要事故的主要责任不是员工。上班路上发生交通事故的,属于工伤,公司应当依法为员工申请工伤鉴定,之后员工依法享受工伤待遇。如果没有工伤保险,则由用人单位支付工伤待遇。
上班路上发生受伤的,如果是属于交通事故,且不是本人主要责任的,可以认定为工伤。只要是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就可以申请认定工伤,公司需要依法为劳动者申请工伤鉴定。
如果是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属于工伤,自己摔倒受伤的不算工伤。 工伤是指生产劳动过程中,由于外部因素直接作用而引起机体组织的突发性意外损伤,如因职业性事故导致的伤亡及其急性化学物中毒
上班路上发生受伤属于工伤。但只有职工上班路上,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才属于工伤,可以申请工伤补偿。
不一定,要根据实际情况而定。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六款规定,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可以被认定为工伤。也就是说,需要同时满足以下三个条件,才能算工伤:需要在合理时间、合理
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应当认定为工伤。用人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员工下班路上因个人原因摔伤的不算工伤;若是职工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导致受伤的,应当认定为工伤,参加工伤保险的职工,可以依法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职工上下班途中发生事故认定为工伤或视同工伤,只有两种情形,一是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二是参加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职工上下班途中自己摔伤不属于两种情形之一,不能认
上班路上发生事故受伤,非本人主要责任的,能认定为工伤。 “非本人主要责任”是指同等责任、次要责任和无责任的情形;因本人主要责任和全部责任的交通事故受到伤害的,即不属于工伤。 在认定职工道路交通事故是否属于工伤时应当考虑下列4个必备要素: (
如果是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属于工伤,自己摔倒受伤的不算工伤。工伤是指生产劳动过程中,由于外部因素直接作用而引起机体组织的突发性意外损伤,如因职业性事故导致的伤亡及其急性化学物中毒。
上下班路上受伤是否算工伤,与受伤原因有直接的关系:如果是自己不慎跌倒,被高空坠落物打中,以及其他由于自己疏忽或者一些自然因素造成的伤害,而非交通事故或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所造成,都不能够认定为工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