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06
法院在立案以后认为起诉不符合条件,决定不再受理的,会作出驳回起诉的裁定。与不予受理的裁定相同,当事人可以就驳回起诉的裁定上诉或重新起诉。法院在立案以后认为起诉不符合条件,接顶不再受理的,会做出驳回起诉的裁定。当事人可以就驳回起诉的裁定上诉或
可以再起诉。 1、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42条:裁定不予受理、驳回起诉的案件,原告再次起诉的,如果符合起诉条件,人民法院应予受理。 2、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
对于人民法院驳回起诉的决定,当事人是可以上诉的。上诉,指的是当事人对人民法院所作的尚未发生法律效力的一审判决、裁定或评审决定,在法定期限内,依法声明不服,提请上一级人民法院重新审判的活动。
原告在第一次起诉离婚被驳回之后,如果对于这一判决结果并不满意的话,在有新证据、新理由的情况下后可以再次提起诉讼。 如果夫妻双方中有一方坚持要离婚,而另一方坚持不同意离婚的,夫妻双方之间难以达成一致的,一般情况下法院会驳回这一离婚诉讼请求。如
不予受理上诉被驳回后还可以申诉。只要找到充足,有力的新证据。还可以继续去申诉。由最高院驳回的刑事案件,可以向人民法院或者人民检察院提出申诉,但是不能停止判决、裁定的执行。第二审的判决、裁定和最高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都是终审的判决、裁定。因
不予受理上诉被驳回后仍然可以申诉。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由人民法院驳回的刑事案件,可以向人民法院或者人民检察院提出申诉,但是不能停止判决、裁定的执行。
原告在第一次起诉离婚被驳回之后,如果对于这一判决结果并不满意的话,在有新证据、新理由的情况下可以再次提起诉讼。 如果夫妻双方中有一方坚持要离婚,而另一方坚持不同意离婚的,夫妻双方之间难以达成一致的,一般情况下法院会驳回这一离婚诉讼请求,如果
诉期未满前撤回上诉的,还可以再提起上诉。被告人、自诉人和他们的法定代理人不服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决、裁定的,有权向上一级人民法院上诉。地方各级人民检察院认为本级人民法院第一审的判决、裁定确有错误的时候,应当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出抗诉。
一审被驳回可以提起上诉。 一、民事诉讼 (一)被驳回起诉的 《民事诉讼法》第112条 : 人民法院收到起诉状或者口头起诉,经审查,认为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立案,并通知当事人;认为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裁定不予受理;原告对裁定
被人民法院驳回起诉后可以上诉,也可以向检察院申请,让检察院审核是否符合起诉的条件。驳回起诉之后,原告不服裁决的,可以在收到裁决书之后,十天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
撤销上诉还可以再次上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规定,第二审人民法院判决宣告前,上诉人申请撤回上诉的,由第二审人民法院裁定。我国民事诉讼法和司法解释明确规定了原告在一审诉讼中申请撤回起诉和二审程序中上诉人申请撤回上诉的情况和处理情况。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