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9.01
走私固体废物的犯罪对象是国家禁止进口的固体废物和国家限制进口的可用作原料的固体废物。国家限制进口的可用作原料的固体废物的具体种类,按照《国家限制进口的可用作原料的固体废物目录》执行。走私国家禁止进口的固体废物不满十吨,或者走私国家限制进口的
走私固体废物的形式主要有:(1)直接向走私人非法收购回体废物的。(2)在内海、领海运输、收购、贩卖回体废物的;(3)与走私回体废物的犯罪分子进行通谋,为其提供货款、资金、帐号、发票、证明或为其提供运输、保管或者其他方便条件的等等。
走私废物罪的立案标准为: 1.走私国家禁止进口的非危险性固体废物、液态废物分别或者合计达到一吨以上不满五吨的; 2.走私国家禁止进口的非危险性固体废物、液态废物分别或者合计达到五吨以上不满二十五吨的等。
非法处置进口的固体废物罪与走私固体废物罪的区别主要在于: 1、主观要件均为故意,只是故意的内容不同,非法处置进口的固体废物罪的故意表现为行为人明知将境外的固体废物进境倾倒、堆放、处置的行为违反国家对环
走私废物罪量刑标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五十二条第二款之规定,已构成走私废物罪。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逃避海关监管,走私国家禁止进
1、侵犯的客体不同。前者侵犯的主要是国家海关的监管制度;后者侵犯的则是国家的环境保护制度。 2、客观方面不同。前者表现为逃避海关监管的行为,后者则不逃避海关监管。 3、犯罪既遂形态不同。是前者属于行为
非法处置进口的固体废物罪与走私固体废物罪的区别主要在于: 1、主观要件均为故意,只是故意的内容不同,非法处置进口的固体废物罪的故意表现为行为人明知将境外的固体废物进境倾倒、堆放、处置的行为违反国家对环
非法处置进口的固体废物罪,所侵犯的法益是国家对于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和规章,这种行为扰乱了国家环境保护部门工作的正常秩序。行为人如果违反国家的相关规定,将境外的固体废物到境内进行倾倒、堆放以及处置的,将会处以五年以下的有期徒刑,或者是对行为人
如果走私普通货物、物品罪,累计走私货物、物品的偷逃应缴税额达到15万元的,达到走私罪的立案标准,应当以“走私普通货物、物品罪”追究刑事责任。如果走私的货物偷逃应缴税额在十万元以上不满五十万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偷逃应缴税额一
非法生产、买卖警用装备罪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非法生产、买卖人民警察制式服装、车辆号牌等专用标志、警械,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第一,成套制式服装三十套以上,或者非成套制式服装一百件以上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