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3.01.17
债务人拒不到庭可以缺席宣判。我国的民事诉讼法明确规定,在债务人经过法院的通知以后,应该到庭参加相应的诉讼。没有正当的理由私自不到庭参加诉讼的,是不会对法院审理案件造成影响的,在这种情形下,法院是可以进行缺席审理的,并且根据庭审的时候原告所提
贷款人死亡担保人仍然需要承担担保责任。贷款人死亡的后,如果其亲属继承遗产的,要在继承的遗产范围内偿还贷款;家属没有继承遗产的,直接用贷款人的遗产偿还贷款,剩余部分,由他的继承人依法继承。贷款人遗产不足以偿还的部分,担保人要承担担保责任,由担
债务人不见了可以向法院起诉来讨债。对方欠钱不还找不到人的,如果有明确的被告,居住地址,联系方式法院就可以受理。法院在立案后一般采用公告送达的形式传唤债务人应诉。公告期届满,债务人不应诉时,法院即对借贷人关系明确的案件经审理后作缺席判决。
讨债时找不到债务人的可以通过诉讼方式解决,如果有明确的被告,居住地址,联系方式法院就可以受理。债务人需要到被告住所地法院起诉,法院在立案后一般采用公告送达的形式传唤债务人应诉。公告期届满,债务人不应诉时,法院即对借贷人关系明确的案件经审理后
债务人联系不上,债权人可以先刊登公告,以延长诉讼时效,如果有保证人,可以向保证人主张债权。根据《民法典》规定,公民如果下落不明满两年,其利害关系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把其列为失踪人。其财产由其配偶、父母、成年子女或者关系密切的其他亲属、朋友代
这个问题涉及到夫妻共同债务的问题。首先要看老婆有没有在老公的欠条上签字,如果签字了,那债主是可以起诉夫妻俩的。如果欠条只有老公的签字,对方又不能证明老公将这笔借款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的生产经营活动,那么对方就只能起诉老公了,不能起诉老婆。
借款人死亡并不影响借贷关系的认定,如果有借款合同、借条、借据等证据的,可以认定借贷关系成立,民间借贷中借款人死亡应以债务人财产偿还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的,向债务人的配偶主张清偿;若有遗产,债权人起诉时遗产还未分割,应向向债务人的继承人主张
债务人失踪了,可直接起诉。在诉讼时效内,债权人应及时向债务人原居住地或者财产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以追计债款,一旦诉讼时效中止,欠款就难以追回。在起诉前或者诉讼过程中,可以向法院申请财产保全,法院有权对债务人的财产进行查封、扣押、冻结等
债务人拒不到庭的,人民法院可以作出缺席判决。法律规定如果在民事诉讼中,被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缺席判决。
联系不到债务人两年后,债权人可以向法院申请债务人为失踪人,待法院宣布债务人为失踪人并且确定了财产代管人的,那么债权人可以要求财产代管人按照借款合同支付债务,如果财产代管人不还债的话,那么债权人还可以向法院起诉请求财产代管人以债务人的财产清偿
继承人对被继承人的债务的清偿: 1、法定继承人与遗嘱继承人和遗赠继承人同时存在的情况下,先由法定继承人先行偿还被继承人债务,不足清偿的部分由遗嘱继承人和遗赠继承人偿还。 2、只有遗嘱继承人和遗赠继承人的情况下,遗嘱继承人和遗赠继承人共同偿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