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13
股东会决议的有效条件是,决议的内容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会议的召集和表决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公司章程;以及如果是普通事项的,经半数表决通过,是重大事项的,经三分之二表决通过。
股东大会决议通过条件:一般事项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等重大事项,必须经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公司章程另有约定除外。
依据我国《公司法》的规定,临时召开的股东大会履行程序规定的,并且经三分之二的股东表决通过的,表决的决议是有效的。公司在出现以下法定事由时,应当在两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1、董事人数不足规定的人数或者公司章程所定人数的2/3时。公司法规定
股东会决议代签是可以的。根据我国《公司法》的规定,股东可以委托代理人出席股东大会会议,代理人应当向公司提交股东授权委托书,并在授权范围内行使表决权。因此,股东会决议代签是可以的,但要有书面的授权才可以。
股东会出资决议无效,违反了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董事会的会议召集程序、表决方式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司章程,或者决议内容违反公司章程的,股东可以自决议作出之日起六十日内,请求人民法院撤销。
股东会决议内容根据股东会决议事项的不同而不同,股东会议内容主要涉及: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选举和更换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监事,并决定他们的报酬;审议董事会、监事会的报告,年度财务预算、决算、公司利润分配和亏损弥补方案等。
一般而言,股东大会作出决议必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但是,股东大会作出修改公司章程、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的决议,以及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决议,必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股东大会决议的通过条件具为: 1、该决议的内容和程序均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公司章程的规定; 2、如果是普通决议的,需要半数表决权通过;如果是重大决议的,需要三分之二多数表决通过; 3、其他条件。
(一)公司章程未明确规定罚款的标准、幅度,据此作出罚款决定的股东会决议无效。 (二)越权作出的股东会决议无效。将其进一步确认为效力性强制性规定。因此,只有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效力性强制性规定才会必须导致股东会决议无效。
股份公司股东大会,一般的事项需要经过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特殊事项,需要经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比如修改公司章程、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
股东大会形成决议,一般有四个步骤,具体如下: 1、股东出席股东大会会议,所持每一股份有一表决权。但是公司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没有表决权; 2、公司章程规定公司转让、受让重大资产或者对外提供担保等事项,必须经股东大会作出决议的,董事会应当及时召集
公司吊销后,股东的责任如下: 1、法定的清算责任:在公司被吊销后,作为公司股东,有义务组成清算组,进行清算。在清算中履行下列职责:清理公司财产、处理与清算有关的公司未了解业务、清理债权债务、处理公司剩余财产、代表公司参加诉讼等; 2、赔偿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