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25
疫情期间不发工资,劳动者可通过以下的方式维权: 1、申请调解; 2、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投诉; 3、向当地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 4、向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5、对仲裁不服的,可以起诉。
养老、工伤、失业保险阶段性减免。阶段性减免的政策,是2月18日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的。这三项减免是为了减轻性关系型对企业的影响,尤其是中小微企业的影响。是普及性的,不需要做任何申请。阶段性减免的工作由社保部门来做。国家规定,中小微企业2~6月
依据相关的规定,在疫情防控期间,企业停工停产在一个工资支付周期内的,企业应按劳动合同规定的标准支付职工工资。超过一个工资支付周期的,若职工提供了正常劳动,企业支付给职工的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为了缓解企业在疫情期间的困难,制定了仅针对企业适用的社保减免政策:首先,国家制定减少企业社会保险费的措施,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可以根据当地情况制定更加详细的细则规定。其次,经营情况发生严重苦难,可以向当地政府申请缓缴社会保险费。再次,申是对
疫情期间公司没有工资:一是向当地的劳动监察大队举报。二是如果劳动监察大队不处理的话,可以向当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起仲裁。三是如果你对仲裁的结果不服,还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
疫情期间工资应当按照劳动合同规定的标准支付给劳动者,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妥善处理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劳动关系问题的通知》,职工提供了正常劳动,企业支付给职工的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职工没有提供正常劳动的,
小规模纳税人发生增值税应税销售行为,合计月销售额未超过10万元(按季纳税季度销售额未超过30万元)的,免征增值税。若合计月销售额超过10万元,但扣除本期发生的销售不动产的销售额后未超过10万元的,其销售货物、劳务、服务、无形资产取得的销售额
疫情期间用人单位停工、停产超过一个工资支付周期的,劳动者不上班没有工资,但用人单位支付生活费;劳动者上班的,支付给劳动者的劳动报酬不得低于当地的最低工资标准;单位停工、停产在一个工资支付周期内的,用人单位应按劳动合同规定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
疫情期间工资照常发放,且用人单位不能辞退员工。对被隔离的员工,用人单位应当支付正常工资。隔离结束后,企业对仍需进行治疗的患者,按照职工患病的医疗期有关规定支付其病假工资。
由于疫情的影响,成都市在疫情期间颁布了诸多惠民政策,其中规定对于缴纳社保有困难的企业,可以向有关部门报备,并申请延迟缴纳社会保险。对于存在暂时性经营困难的企业,可以按照6个月的当地人均失业保险金基准给予返还;在疫情的停工期间,如果企业组织了
疫情期间工资应当按照劳动合同规定的标准支付给劳动者,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妥善处理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劳动关系问题的通知》,疫情期间,职工提供了正常劳动,企业支付给职工的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