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19
行政拘留期间可以探视。被拘留人的家属或其他探视的人员可以直接携带身份证前往拘留所探视,也可以通过信件等与被拘留人通信。律师会见被拘留人的还需携带律师执业证书、律师事务所证明和委托书。
看守所在押人员投监的,会对在押人员下达判决结果后,十五个工作日内,看守所会对在押人员综合情况进行考量,一般而言就近原则。家属在投监后,可至监狱探视该人。
探视权可以申请强制执行。法律规定,对探望子女等判决或裁定的,由人民法院依法强制执行,有关个人和单位应负协助执行的责任。法院不会对子女的人身自由作出限制,通常会指定地点或者时间有要求探视。
探视被羁押人并不是在执行令下达后才能探视。在羁押期间,执行令下达以前,被羁押人的近亲属经办案机关同意,并经公安机关批准,可以与被羁押人通信、会见。在执行令下达后,经监狱等执行机关批准,也可以探视。
离婚探视权强制执行的方式:直接抚养方在离婚后,不让不直接抚养方探视孩子的,不直接抚养方可以就其行为向法院起诉,法院判决后,对方仍不执行生效判决的,不直接抚养方可以根据法院的生效判决请求法院对直接抚养方进行强制执行,促使直接抚养方履行协助义务
探视权能申请强制执行。不过对探视权进行强制执行不同于其他判决的强制执行,强制执行探视权时,不能直接对孩子的人身实施强制措施,也就是不得强行把孩子带给探视权人,要通过罚款、拘留等方式迫使直接抚养孩子的一方配合对方行使探视权。
探视权能申请强制执行。不过对探视权进行强制执行不同于其他判决的强制执行,强制执行探视权时,不能直接对孩子的人身实施强制措施,也就是不得强行把孩子带给探视权人,要通过罚款、拘留等方式迫使直接抚养孩子的一方配合对方行使探视权。
探望权,又称见面交往权,是指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亲或母亲一方享有的于未成年子女探望、联系、会面、交往、短期共同生活的权利。探望权从法理上看,是基于亲权的一种派生权利,只要身份关系存在,探望权就应该是非直接抚养一方的权利。当父或者母探望子
强制执行探视权受阻的,法院可以依据诉讼法对拒不履行判决的监护人根据情节严重程度实行罚款、拘留等措施。探视权是指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亲或母亲一方享有的与未成年子女探望、联系、会面、交往、短期共同生活的权利。
未判决探视权能探视。探望权,又称见面交往权,是指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亲或母亲一方享有的于未成年子女探望、联系、会面、交往、短期共同生活的权利。人民法院作出的生效的离婚判决中未涉及探望权,当事人就探望权问题单独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
探望权可以强制执行,但并不是直接对子女的人身、探望行为进行强制执行,而是通过罚款、拘留措施,强迫离婚不让见孩子、不让探望孩子的一方协助另一方行使探望权。 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不履行协助探望的义务,或者是采取各种手段,阻碍另一方实现探望权,那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