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1.22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的司法解释》第一百三十八条规定,被害人因人身权利受到犯罪侵犯或者财物被犯罪分子毁坏而遭受物质损失的,有权在刑事诉讼过程中提起附带民事诉讼;被害人死亡或者丧失行为能力的,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近
刑事判决后可以单独提起民事诉讼。 在刑事案件中,经过追缴或者退赔仍不能弥补损失、或者在刑事诉讼中没有提起附带民事诉讼的,被害人有权单独再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第一审期间未提起附带民事诉讼,在第二审期间提起的,第二审人民法院可以依法进行调解;
刑事案件结案后可以单独提起民事诉讼,满足以下条件法院就会立案: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刑事案件结案后还能提起民事诉讼。被害人由于被告人的犯罪行为而遭受物质损失的,若受害人一方未获得赔偿或赔偿数额不满意的,可以再单独向人民法院提出民事诉讼请求,请求犯罪嫌疑人承担民事上的赔偿责任。人民法院对符合法律规定条件的起诉,必须受理。
可以向法院提交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状,如果刑事判决已经做出,需要另行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是指司法机关在刑事诉讼过程中,在解决被告人刑事责任的同时,附带解决因被告人的犯罪行为所造成的物质损失的赔偿问题而进行的诉讼活动。
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的人 1、受害人。这里所指的“受害人”,既包括自然人,也包括企业、事业单位、机关、团体等。 2、当受害人是未成年人或精神病患者等无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行为能力人时,其法定代理人可以代为提起附带民事诉讼。 3、当受害人死亡时
刑事谅解后还能提起民事诉讼。因为谅解是量刑从宽情节,但是这不影响检察院审查起诉。如果达到追究刑事责任标准的,检察院仍然可能起诉,法院再进行定罪量刑。
可以。被害人由于被告人的犯罪行为而遭受物质损失的,在刑事诉讼过程中,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被害人死亡或者丧失行为能力的,被害人的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如果是国家财产、集体财产遭受损失的,人民检察院在提起公诉的时候,可以提起
根据我国有关法律的规定,刑事立案后被害人由于被告人的犯罪行为而遭受物质损失的,可以提起附带民事诉讼。《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一条:被害人由于被告人的犯罪行为而遭受物质损失的,在刑事诉讼过程中,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被害人死亡或者
被害人可以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可以起诉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被害人死亡或者丧失行为能力的,被害人的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附带民事诉讼,是指法院在审判被吿人犯罪行为的同时,根据被害人或检察机关的提起,附带解决被告人犯罪行为所造
民事诉讼后可否提起刑事诉讼需要根据实际情况进行确定。另外,对于刑事诉讼,由检察机关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不能由公民自行直接擅自提起。具体情况,需要当事人自行根据实际情况及相关法律规定进行核实。依据我国法律规定,对刑事案件的侦查、拘留、执行逮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