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1.30
重大劳动安全事故罪是指,工厂、矿山、林场、建筑企业或其他企业、事业单位的劳动安全设施不符合国家的规定,经有关部门或者单位职工提出后,仍不采取措施消除事故隐患,导致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或其他严重后果的行为。我国刑法规定,触犯重大劳动安全事故罪的犯
刑法重大劳动安全事故罪的判罪标准:一般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恶劣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从司法实践来看,重大责任事故罪中的“情节特别恶劣”主要是指造成了特别严重的后果,如致多人死亡;或者致人重伤的人数特别多;或者直接
安全生产设施或者安全生产条件不符合国家规定,因而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恶劣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其主体是单位中对排除事故隐患,防止事故发
刑法中是没有规定重大医疗事故罪的,仅规定了医疗事故罪。医疗事故罪是指医务人员由于严重不负责任,造成就诊人死亡或者严重损害就诊人身体健康的行为。
对校舍或者教育教学设施负有维护义务的直接人员是教育设施重大安全事故罪的主体。教育设施重大安全事故罪的客体是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的正常活动和师生员工的人身安全。教育设施重大安全事故罪是指明知校舍或者其他教育设施有危险,而不采取措施或者不及时报告
现行《刑法》中没有大型群众活动重大安全事故罪,只有大型群众性活动重大安全事故罪。处罚为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恶劣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根据刑法规定重大劳动安全事故罪的判罚标准: 1、犯重大劳动安全事故罪的,一般对其相关直接责任人员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2、属于特别恶劣情节的。则应判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根据刑法规定工程重大安全事故罪一般会判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后果特别严重的,一般会判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工程重大安全事故罪是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工程监理单位违反国家规定,降低工程质量标准,造成重大
教育设施重大安全事故罪,是指明知校舍或者其他教育设施有危险,而不采取措施或者不及时报告,致发生重大伤亡安全事故的行为。新刑法对教育设施重大安全事故罪既遂的量刑标准是,明知校舍或者教育教学设施有危险,而不采取措施或者不及时报告,致使发生重大伤
重大责任事故罪与重大劳动安全事故罪的区别: 1、犯罪主体不同; 2、客观方面的行为方式不同。 重大责任事故罪与重大劳动安全事故罪的联系:两罪都有重大事故的发生,并且行为人对重大事故的发生都是一种过失的心理态度。
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会同国务院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等部门,制定、实施国家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计划。国务院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获知有关食品安全风险信息后,应当立即核实并向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通报。对有关部门通报的食品安全风险信息以及医疗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