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0.10
行政复议是指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主体的具体行政行为违法或不当侵犯其合法权益,依法向主管行政机关提出复查该具体行政行为的申请。因此,行政复议以作为行政相对人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为申请人,以作出原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为被申请人。
申请行政复议不一定要以书面形式提出。提出复议申请可以有两种形式,一种是书面形式; 即申请人向行政复议机关提出的据以请求复议机关启动复议程序的申请文书;另一种是口头形式,但有明确的意思表示向复议机关申请提起行政复议。
申请行政复议不一定要以书面形式提出。依据行政复议法第十一条的规定,提出复议申请可以有两种形式,一种是书面形式,即申请人向行政复议机关提出的据以请求复议机关启动复议程序的申请文书;另一种是口头形式,即不向复议机关递交书面申请,但有明确的意思表
申请人申请行政复议,可以书面申请,也可以口头申请;口头申请的,行政复议机关应当当场记录申请人的基本情况、行政复议请求、申请行政复议的主要事实、理由和时间。《行政复议法》第十一条规定,申请人申请行政复议,可以书面申请,也可以口头申请;口头申请
向公安局申请行政复议,申请书应写明申请人的姓名、性别、住所等基本身份信息;被申请人的名称;行政复议的请求;主要的事实和理由;以及申请人的签名、盖章和日期等内容。
行政复议可以口头申请的。申请人申请行政复议,可以书面申请,也可以口头申请;口头申请的,行政复议机关应当当场记录申请人的基本情况、行政复议请求、申请行政复议的主要事实、理由和时间。
行政复议申请书由标题、首部、正文、尾部组成。 1、标题要写明行政复议申请书,不能只写申请书,行政复议四字标明了申请书的性质。 2、首部要写明申请人和被申请人的有关情况。 申请人的简况要写清楚:如是公民的,要写明姓名、性别、年龄、民族、籍贯、
申请复议是对行政机关、司法机关做出的具体决定不服向原机关或上级机关提起的重新审查申请。申请人申请行政复议的形式包括书面形式提出和口头形式提出。根据《行政复议法》第十一条规定:申请人申请行政复议,可以书面申请,也可以口头申请;口头申请的,行政
行政复议申请书应当在五日内作出是否受理的回复。对不符合规定的行政复议申请,决定不予受理,并书面告知申请人;对符合规定,但是不属于本机关受理的行政复议申请,应当告知申请人向有关行政复议机关提出。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行政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申请行政复议的,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是被申请人,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是申请人。以下为行政复议的被申请人: 1、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 2、行政机关与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以共同的
申请行政复议最长在五日内答复。依据《行政复议法》第十七条的规定:行政复议机关收到行政复议申请后,应当在五日内进行审查,对不符合本法规定的行政复议申请,决定不予受理,并书面告知申请人;对符合本法规定,但是不属于本机关受理的行政复议申请,应当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