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9.22
重庆市居民: (1)本人的常住户口簿、身份证原件。 (2)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本人在婚姻登记机关填写)外国人: (1)本人的有效护照。 (2)无配偶证明(所在国公证机构或者有权机关出具的
结婚登记的程序大致分为申请、审查和登记三个步骤。(1)、申请结婚的男女双方必须亲自持本人居民身份证、户籍证明、照片、所在单位或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出具的婚姻状况(未婚、离婚、丧偶)的证明,共同到一方户口所在地的结婚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
1、提交双方婚姻状况证明材料,国外的证明需要公证机构公证; 2、申请人在单位的上级主管部门关于申请人未婚夫妻的证明; 3、提交国外人员出具前往国机构公证或者我驻外使、领馆认证的要求国内人员去完婚的证明; 4、有效入境证明
办理结婚登记需要的手续有: 1、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等身份信息材料; 2、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材料; 3、结婚登记申请表等材料。
办理结婚登记需要下列手续: 1、当事人亲自到一方户籍所在地的民政局办理申请结婚登记; 2、提交双方当事人的户口簿、身份证、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3张2寸近期半身免冠照片; 3、审查通过的,经过三
登记结婚需要办理的手续: 1、男女双方亲自到一方户籍所在地的民政局办理申请结婚登记; 2、提交双方当事人的户口簿、身份证、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3张2寸近期半身免冠照片; 3、审查通过的,发给结
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如下: 1、申请。双方必须亲自向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婚姻登记; 2、审查。婚姻登记管理机关应当审查当事人的申请,查明结婚申请是否符合结婚条件; 3、注册。对于符合结婚条件的婚姻登记机关,应立即进行登记,并发给结婚
外国居民与我国内地居民登记结婚的,需要到内地居民户口所在地的民政部门登记结婚。登记结婚需要内地居民本人的身份证、户口簿,外国人则需要其护照或其他身份证件;经其本国外交部(或外交部授权机关)和我驻该国使、领馆认证的由本国公证机关出具的婚姻状况
结婚登记需要准备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如果属于二婚的还需要准备离婚证。 《婚姻登记条例》第五条第一、二款规定,办理结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
办理结婚登记需要的手续有: 1、男女双方亲自到一方户籍所在地的民政局办理申请结婚登记; 2、提交双方当事人的户口簿、身份证、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3张2寸近期半身免冠照片; 3、审查通过的,发给
以下材料是男女双方在领取结婚证时需要准备的: 1、要进行结婚登记的双方当事人的身份证明包括户口簿、身份证; 2、当事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 带齐以上材料到婚姻登记机关按程序进行登记。
双方都不是北京市户口的,不能在北京市领取结婚证。需要到其中一方的户口所在地办理,符合领取结婚证的条件,带齐材料到民政局办理就可以。内地居民结婚,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在中国内地
结婚需要的手续有: 1.要求结婚登记的男女双方持所需证件共同到一方常住户口的区、县级市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的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 2.双方当事人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各填写一份申请结婚登记声明书; 3.双方当事人必须在婚姻登记员面前亲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