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0.14
劳动者对劳动仲裁不服,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劳动争议案件由用人单位所在地或者劳动合同履行地的基层人民法院管辖。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
职工对劳动仲裁结果不服,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若期满不起诉又不履行仲裁裁决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劳动仲裁结果出来后,公司不执行的话,劳动者可以可以携带生效的裁决书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根据《民事诉讼法》规定,对依法设立的仲裁机构的裁决,一方当事人不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不愿协商、协商不成或者达成和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调解组织申请调解;不愿调解、调解不成或者达成调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除本法另有规定的外,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不服劳动仲裁结果,可以在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根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五十条的规定,当事人对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以外的其他劳动争议案件的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期满
劳动争议当事人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一方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不起诉又不履行仲裁裁决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劳动争议当事人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一方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不起诉又不履行仲裁裁决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不服劳动争议仲裁法的效力的处理方式: 《劳动法》第八十三条规定:“劳动争议当事人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一方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不起诉又不履行仲裁裁决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对劳动仲裁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一方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不起诉又不履行仲裁裁决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仲裁庭应当自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仲裁申请之日起四十五日内作出裁决;案情复杂需要延期的,延长期限不得超过十五日。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收到仲裁申请之日起五日内决定是否受理。
劳动仲裁一般最迟六十天内出结果。 1、仲裁庭裁决劳动争议案件,应当自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仲裁申请之日起,四十五日内结束; 2、案情复杂需要延期的,经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主任批准,可以延期并书面通知当事人,但是延长期限不得超过十五日。 一、
可以向相关法院起诉或者申请撤销。有证据证明仲裁裁决有下列情形之一,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三十日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撤销裁决: (一)适用法律、法规确有错误的; (二)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无管辖权的; (三)违反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