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9.21
债务超过诉讼时效的,法院还是会根据当事人提供的证据以及法律规定判决,但是如果诉讼时效期间届满的,债务人可以提出不履行义务的抗辩,除非义务人自愿履行其义务。
当事人超过诉讼时效依法规定其丧失的是胜诉权并没丧失起诉权,因此,超过诉讼时效期间当事人起诉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
对于诉讼时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一百三十五条、第一百三十六条、第一百四十一条及最高人民法院 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均有详细的规定,即“当事人超过诉讼时效期间起诉
超过诉讼时效的案件,如果符合立案条件的,法院一定要受理立案;但法院不能主动引用诉讼时效已过,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事案件适用诉讼时效制度若干问题的规定》(于2008年8月11日由
当事人超过诉讼时效依法规定其丧失的是胜诉权并没丧失起诉权,因此,超过诉讼时效期间当事人起诉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受理后查明无中止、中断、延迟事由的,判决驳回其诉讼请求。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诉讼时效届满之后,债权债务关系并不是归于消灭。而是变为了自然之债,也就是债权人散失了胜诉权。但是,这并不意味着债权人无权向法院提起诉讼,债权人仍可以提起诉讼,只是债务人享有诉讼时效抗辩权。若其主张诉讼
超过上诉期提交上诉状的处理如下:当事人在法定的上诉期限内仅表示上诉,既未递交上诉状,又未请求延期的;或者请求延期但未获人民法院准许而且在法定的上诉期限内又未递交上诉状的;或者请求延期获准后在延长的期限内仍未递交上诉状的,原审判决或裁定在法定
超过债务有效诉讼期,债权人可能会丧失胜诉的权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债权债务的诉讼时效期间届满以后,不会发生债权消灭的法律后果,而是发生债权人丧失胜诉权,债务人取得诉讼时效抗辩权的法律后果。根据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提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