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2.26
1.依照审判监督程序再审的案件,人民法院发现原 一、二审判决遗漏了应当参加的当事人的,可以根据当事人自愿的原则予以调解,调解不成的,裁定撤销 一、二审判决,发回原审人民法院重审。2.审理本案的审判人员、书记员应当回避未回避的,未经开庭审理而
民事再审案件发回重审是可以的,满足下列条件的,再审可以发回重审。人民法院提审或者按照第二审程序再审的案件,在审理中发现原一、二审判决具有违反法定程序的情况,即审理本案的审判人员、书记员应当回避未回避的,未经开庭审理而作出判决的,适用普通程序
1、最高院作的一审民诉案件; 2、不服不予受理、驳回起诉、管辖权异议以外的所有裁定; 3、督促程序审结的案件; 4、公示催告程序审结的案件; 5、以特别程序审结的案件; 6、依照破产程序审结的案件; 7、一审以民事调解书结案的案件; 8、所
发回重审是二审法院经过对一审上诉案件审理认为一审法院的判决认定事实不清,证据不足;或者一审判决违反法定程序,可能影响案件正确判决;或者一审判决遗漏当事人、诉讼请求等四种事由;二审法院作出撤销一审判决的裁定,将案件发回一审法院重新审理的审判制
民事诉讼中驳回起诉的情形包括:原告自身缺乏诉讼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原告不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当事人;没有明确的被告;无具体的诉讼请求、事实和理由;不属人民法院主管工作的范围;同样的事情判决已经发生法律效力。
当事人就已经提起诉讼的事项在诉讼过程中或者裁判生效后再次起诉,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构成重复起诉: 1、后诉与前诉的当事人相同; 2、后诉与前诉的诉讼标的相同; 3、后诉与前诉的诉讼请求相同,或者后诉的诉讼请求实质上否定前诉裁判结果。
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民事诉讼的案件是公民之间、法人之间、其他组织之间以及他们相互之间因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提起的民事诉讼。提起民事诉讼,需符合以下条件: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有明确的被告;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属于人民法院受理
刑事诉讼中法院发回重审的条件:原判决事实不清楚或者证据不足的。符合该条件的,法院可以在查清事实后改判;也可以裁定撤销原判,发回原审人民法院重新审判。
开庭的程序是:第一,开庭,包括查明当事人的身份、宣告被告人所涉嫌的罪名、告知当事人和辩护人依法享有的权利。第二,法庭调查,即当庭提出证据和质证。第三,在审判长主持下进行法庭辩论。第四,被告人进行最后的陈述。第五,合议庭进行评议和审判。发回重
依据《民事诉讼法》有关规定,人民法院应当保障当事人依照法律规定享有的起诉权利。对符合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四)属于人民
我国《民事诉讼法》中所规定的,民事诉讼中止审理的具体情形包括:一方当事人死亡,需要等待继承人表明是否参加诉讼的;一方当事人丧失诉讼行为能力,尚未确定法定代理人的;作为一方当事人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终止,尚未确定权利义务承受人的;以及一方当事人
1、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是指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财产权利、人身权利和其他权益遭到他人的侵害或与之发生了权利、义务争议。 2、明确的被告”指的是原告起诉的相对方应该是明白、确切、具体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 3、具体的诉讼请求”是指原告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