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9.19
工伤职工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做出之日起1年后,职工或其直系亲属、用人单位或经办机构认为伤、病情况发生变化的,可以向鉴定委员会申请复查鉴定。职工因病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做出后,用人单位根据职工的病情变化,可以提出复查鉴定。
1、工伤职工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做出之日起1年后,职工或其直系亲属、用人单位或经办机构认为伤、病情况发生变化的,可以向鉴定委员会申请复查鉴定。职工因病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做出后,用人单位根据职工的病情变化,可以提出复查鉴定。 2、用人单位依法破产、
工伤职工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做出之日起1年后,职工或其直系亲属、用人单位或经办机构认为伤、病情况发生变化的,可以向鉴定委员会申请复查鉴定。职工因病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做出后,用人单位根据职工的病情变化,可以提出复查鉴定。
如现在还在原企业工作,可以申请;如不在原企业工作则不可以。如在原企业工作,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自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作出之日起1年后,如认为伤残情况发生变化的,可以申请劳动能力复查鉴定。工伤职工旧伤复发,是否需要治疗应由治疗工伤职工的
工伤职工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做出之日起1年后,职工或其直系亲属、用人单位或经办机构认为伤、病情况发生变化的,可以向鉴定委员会申请复查鉴定。职工因病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做出后,用人单位根据职工的病情变化,可以提出复查鉴定。
工伤复查适用于工伤职工在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作出之日起一年后伤残情况发生变化的情形。如果在鉴定结论作出之日起一年后,工伤职工伤残程度有所变化的,工伤职工本人或者其近亲属、所在单位或者经办机构可以向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申请劳动能力复查鉴定。鉴定结论
工伤复查鉴定改变结论的赔偿:单位已经按之前伤残给付的部分不应返还,未给付的部分应区别对待: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应按原级别支付,伤残津贴及医疗保险费、护理费等在复查鉴定结论生效之前应按原支付或缴纳,此后应按鉴定后的级别对待。
工伤鉴定与伤残鉴定的区别:第一,申请人不同,工伤鉴定是已被认定工伤的职工本人、近亲属、雇佣单位等申请;伤残鉴定是伤者本人申请。 第二,申请鉴定的前提条件不同,工伤鉴定的前提是已取得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出具的工伤认定决定书,伤残鉴定的前提是提供公
工伤认定是确认劳动者是否属于工伤,伤残鉴定则是认定工伤职工是否构成伤残。工伤认定的结果决定了劳动者是否可以享受工伤保险待遇;伤残鉴定则决定着工伤职工是否可以享受伤残待遇。时间上,工伤认定在前,伤残鉴定则是职工发生工伤,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