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14
订立有效的遗嘱要注意以下三个方面的问题: 1、遗嘱只能够处分属于立遗嘱人的财产,不能够处分国家,集体,或者他人所有的财产; 2、立遗嘱的人必须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并且遗嘱的内容是立遗嘱人的真实意思表示,没有受到任何的欺诈、胁迫; 3、遗嘱
被继承人没有设立遗嘱的,则其遗产应当按照法律规定的方式进行继承。首先,被继承人的配偶、子女以及父母为第一顺序继承人。其次,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祖父母以及外祖父母,为第二顺序继承人。最后,在继承开始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如果没有第一顺序
要订立有效的遗嘱,那么一定要满足以下三个条件: 1、立遗嘱人要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如果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那么所立的遗嘱是无效的; 2、遗嘱必须要是遗嘱人的真实意思表示。如果遗嘱人受到了胁迫,欺骗,那么所立的遗嘱是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同时具备以下四个要件的遗嘱,具有法律效力:1、遗嘱人在立遗嘱时有遗嘱能力。即立遗嘱人在立遗嘱时,具备完全行为能力。无行为能力人和限制行为能力人的所立的遗嘱无效;2、遗嘱内容是遗嘱人的真实意思表示。受欺
立遗嘱人是可以自己书写遗嘱的,遗嘱主要有:自书遗嘱、代书遗嘱、打印遗嘱、公证遗嘱、录音遗嘱、口头遗嘱等多种形式,其中自书遗嘱必须是由立遗嘱人本人亲笔书写并签名,同时还需要注明立遗嘱的具体年月日,按照规定,自书遗嘱一般不需要见证人在场见证。
香港遗嘱在国内是能够产生法律效力的,但是,前提是要符合规定。 如果继承人的户籍是在大陆的,属于中国国籍人,那么遗嘱是完全有效的;如果被继承人在香港,就适用香港法律,来认定其效力。 香港遗嘱想要在国内产生法律效力,那么就要先行办理公证,也就是
自书遗嘱一般情况下不需要进行公证,也能够具有相应的法律效力。但是需要注意,这并不意味着所有的自书遗嘱,都具有法律上的约束力。只有符合法律要求的遗嘱,才能够被认定为有效遗嘱。具体来说,根据我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四条的规定,自书遗嘱应当由被继
房产遗嘱的内容如下: 1、标题写明“遗嘱”; 2、订立遗嘱人基本情况。写明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日、公民身份号; 3、简要写清遗嘱人订立遗嘱的原因; 4、写明订立遗嘱人房产的准确位置; 5、写明遗嘱人对房产在去世后如何处理的意见,有关继承人应
自述遗嘱要写明以下内容: 1、立遗嘱人身份的说明; 2、立遗嘱人委托的遗嘱执行人的说明; 3、立遗嘱人的遗嘱法律效力的说明; 4、立遗嘱人持有财产的说明。例如:存货、房产、名下股票、车辆、现金、投资、债权等,以及相关的产权证、合同以及凭证,
根据民法典的最新规定,在我国遗嘱继承的方式存在多种,具体包括了自书遗嘱、代书遗嘱、打印遗嘱、录音录像遗嘱、口头遗嘱以及公证遗嘱。因此要订立一份合法有效的遗嘱,必须根据不同遗嘱的类型,适用不同的规则要求。除了自书遗嘱和公证遗嘱外,其他四种类型
遗嘱没有执行人,或者遗嘱中所指定的人,生了重病、没有行为能力等,导致无法执行遗嘱的,那么要让全体法定继承人,来作为遗嘱执行人。遗嘱人没有指定遗嘱执行人,也没有法定继承人,遗嘱就要由遗嘱人在世之前,所在单位或继承开始地点的基层组织,如居委会、
老人没有遗嘱,继承的方法如下: 1、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遗赠扶养协议办理; 2、没有遗赠扶养协议,也没有遗嘱的,按照法定继承办理。 (1)继承开始后,一般是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无法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的继承人,才能由第二顺位
根据继承法的相关规定,遗嘱与遗赠的区别主要体现在以下几点: 1、遗嘱的继承人与受遗赠人的范围不相同,遗嘱的继承人一般只可以法定继承人范围之内及以外的个人,而接受受遗赠人则可以是法定继承人之外的人或者国家、单位;因此,受遗赠的人可以是个人,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