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2.16
宅基地买卖合同满足以下要求就是有效的:宅基地买卖合同当事人是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人;宅基地买卖合同当事人意思表示真实;宅基地买卖合同的内容不得违反法律法规或公序良俗;法定其他有效条件等。
房子下的宅基地归集体所有,不属于个人,因此,宅基地的所有权不能发生继承。但被继承人的房屋作为其遗产由继承人继承,按照房地一体原则,继承人继承取得房屋所有权和宅基地使用权,但农村宅基地不能被单独继承。另外,非本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含城镇居民
申请宅基地的条件如下: 1、因子女结婚等原因确需分户,缺少宅基地的; 2、外来人口落户,成为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没有宅基地的; 3、因发生或者防御自然灾害、实施村庄和集镇规划以及进行乡(镇)村公共设施和公益事业建设,需要搬迁的。
农村的宅基地房屋是具有特殊型的。土地属于国家和集体所有,但是房屋却属于个人所有。农村宅基地女儿没有继承权。因为农村宅基地的所有权和使用权是分开的。农村的宅基地只属于国家和农村集体,个人未曾拥有宅基地的所有权。个人只拥有宅基地上面的房子的使用
宅基地使用权没有期限。宅基地使用权是在依法取得的宅基地上建造住宅及其附属设施从而对此宅基地享有的占有和使用的权利,不具有土地使用年限的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六十二条 宅基地使用权人依法对集体所有的土地享有占有和使用的权利,有
农村宅基地没有确权的,可以按照以下流程,再次申请确权: 1、向确权登记机关申请补办登记; 2、填写申请表并提交相关确权材料; 3、受理申请后,审核材料; 4、符合确权条件,颁发宅基地使用权证。 《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四条第二款的规定,农民
宅基地没有继承权。情况如下:1、被继承人的遗产是指自然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包括积极遗产(财产权利)和消极遗产(财产义务);2、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根据其性质不得继承的遗产,是不得进行继承的;3、因为房屋是属于私人财产,一般都是可以继承的
农村宅基地赠与无效。宅基地属于农村集体所有的财产,不属于村民个人财产,所以村民是不能将宅基地随意转让、赠与的,村民将宅基地赠与他人,实际上是处分了不属于自己的财产。
在不违反法律和国家有关规定的宅基地使用权用途的情况下,可以认定农民出租宅基地使用权的行为有效,但是需要注意的是,如果因出租人无住房而要求解除租赁关系的,应当准许。
宅基地转让协议一般情况下是无效的,但是如果是同一集体的农村户口的双方,并且购买的一方没有宅基地,在政府的批准下进行转让签订的宅基地转让协议是有效的。
1、农房拆迁补偿项目国家从2017年起在农房拆迁补偿项目中,增加了两个小的项目:宅基地的补偿,社会保障补偿。这就意味着拆迁农民领取补偿款有一个系统的指导标准,这个标准能够更大限度地保障拆迁农民工的根本利益。 2、农村房屋拆迁补偿标准如下:草
依据我国法律规定,在我国农村范围内,宅基地的管理实行的是所有权与使用权相分离的制度。 首先,从宅基地使用权的外部关系来看,是特殊的财产,不应作为遗产继承。 其次,宅基地使用权属于家庭共同共有,不是被继承人的个人财产,不能作为遗产继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