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1.12.21
偿还公司债务与股东债务的具体顺序如下:先偿还公司的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然后是职工工资、社保费用、补偿金等费用;再是其他的社保费用和破产企业所欠的税款;最后是普通的破产债权。如果还有剩余利润的,则分配给股东。
股东向公司主张债权会涉及优先权,公平原则等相关问题,需要分情况讨论。 首先,在股东出资不实同时又属公司债权人的情况下,若允许股东和外部债权人一起就该股东补足的出资额同顺位受偿,则会对外部债权人不公平。因此,在该情况下股东对于其补足的出资额的
公司欠债一般情况下股东不需要还。公司是独立的民事主体,依法独立承担民事义务,但是股东如果有出资不实或抽逃资金行为的,需要在股东出资范围承担相应的责任。 一、公司的股份分配方式如下: 1、公司的股份按照其出资额所占比例分配; 2、公司的股份可
如果股东尽到了出资义务的,则公司清算时股东不需要按照比例承担债务,股东仅以出资额或者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但如果股东存在抽逃出资、虚假出资;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等需要对公司债务承担连
一般情况下,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与其他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一样,是以其对公司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如果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不能证明公司财产独立于其自己的财产的,则应当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债务人身亡的,债权人可以通过要求其继承人还债来保障其债权。继承人需要以所得遗产的实际价值为限清偿被继承人的债务。但是对于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
公司法对股东的出资有以下规定: 1、公司法第二十七条,股东可以用货币出资,也可以用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以非货币财产出资的,应当评估作价,核实财产,不得高估或者低估作价; 2、第二十八条,股东应当按照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出资义务。
《公司法》关于股东的表决权有如下规定: 一、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会会议由股东按照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但是,公司章程另有规定的除外。 二、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出席股东大会会议,所持每一股份有一表决权。但是,公司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没有表决权。股东大会作出
有限责任公司欠债股东是不需要承担责任的,只要股东完成了本人的出资义务,公司欠的债就会同公司来进行承担;但如何公司的注册资金不到位或者是股东抽逃出资的,那么股东会承担连带责任的。
一人公司股东需要承担公司债务。 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不能证明公司财产独立于股东自己的财产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是指只有一个自然人股东或者一个法人股东的有限责任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