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20
根据民法典的规定,一方在办理结婚登记之前就已经获得的财产,属于一方的婚前财产。并且,婚前个人财产,不会因夫妻关系的存续而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因此,夫妻登记前的房产,属于夫妻一方所有的婚前财产,除非财产的所有人将自己的财产赠与给另一方,否则,
配偶一方去世,如果房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除非另外有约定,分割遗产时,应当先将共同所有的房产的一半分出为配偶另一方所有。其余的部分才能认定为被继承人的遗产,进行继承。一半房产开始继承后,首先先看死者是否在生前订立了遗嘱或者遗赠扶养协议。如果
如果劳动者因工伤事故或者职业病死亡的,那么死亡职工的近亲属可以获得下列赔偿: 1、丧葬补助金。 2、供养亲属的抚恤金。 3、一次性工亡补助金。其中,第一项的赔偿标准是6个月的上年度统筹地区的月均工资。第二项的标准则根据亲属身份的不同而不同。
如果劳动者因工伤事故或者职业病死亡的,那么死亡职工的近亲属可以获得下列赔偿:1、丧葬补助金;2、供养亲属的抚恤金;3、一次性工亡补助金。其中,第一项的赔偿标准是6个月的上年度统筹地区的月均工资;第二项的标准则根据亲属身份的不同而不同。最后,
婚前购置的房产,需要区分具体的情况来作出性质的界定。首先,一般情况下,一方在婚前就已经购买的房产,应当认定为该方个人所有的财产。而根据我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一方个人所有的婚前财产,并不会因为婚姻关系的缔结,而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因此,在这种
婚前购买的房屋也有可能属于夫妻共同的财产。在以下几种情形之下,婚前购买的房屋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第一,婚前一人出资购买房屋,房屋登记在双方名下。那么这种情况下房屋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第二,由双方共同出资,并且房屋落在夫妻二人名下,那么也是属
婚后买房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视情况而定,分析如下: 1、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没有约定的,为夫妻的共同财产; 2、如果夫妻双方明确约定,婚后买的房属于一方个人所有的,并以书面的形式约定的,则该房是个人财产。 买的房子属夫妻共有的
婚前财产所涉及的房屋,并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法律上所说的夫妻共同财产,主要是指: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内,双方共同所得的财产。例如:双方取得的工资、奖金或者劳动报酬;双方因为生产经营或者投资理财取得的收益;双方在婚内取得的知识产权收益;没有明确
婚前买房,不一定被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能够被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的房产,需要满足以下两种条件:1、双方共同出资购置的房产;2、虽然是一方出资购置房产,但是出资人同意将房产登记在另一方名下,或者登记在双方名下,换句话说,也就是愿意将房产的一半的
因病死亡单位的补偿。要获得单位的补偿,需要认定为工伤。若因病死亡构成工伤,单位应当给予一次性工亡补助金。具体如下: 1、丧葬补助金。一般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2、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
婚前房产,并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但是存在例外的情况。例如:房产所有权人同意将房产的一半所有权,赠与给自己的配偶;同时,双方已经在相关登记机关,办理了不动产的加名手续。在这种情况下,婚前房产就因为一方做出的赠与行为,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在婚姻
夫妻共同财产是指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取得的财产,但法律规定属于个人财产的除外。夫妻一方的财产包括1、婚前取得的财产;2、婚姻关系期间取得的具有人身性质的赔偿、补偿,例如发生车祸获得的赔偿等;3、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但属于专用的生活物品
婚房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要看具体情况。首先,如果婚房是一方婚前购买的房产,则婚房属于其个人财产,而非夫妻共同财产;如果婚房是一方婚前购买的,但婚后在房产证上加上了配偶名字的,属于共同共有财产,离婚时要分割,可以一人一半,也可以按购房时的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