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24
放高温假的话一般就不发高温费了,但高温费是持续性的,如果只放了几天高温假,剩余期间还是应该计发高温费的。根据各地各公司的不同标准,高温假一般在3-15天。对于不放高温假的用人单位来说,应适当补贴高温费。
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强工作场所夏季防暑降温工作的通知》,在日最高温度达到35度以上的露天工作,以及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将工作场所温度降低到33度(不含本数)以下的,应当向劳动者支付高温津贴。高温津贴按照国家统计局一号令的规定,各项津贴、补贴都应属
执行政策室外人员每人160元/月市人保局目前规定,扬州市执行的“高温费”,按照2007年苏劳社劳薪[2007]18号文件执行,即:从事室外及高温作业人员每人每月160元,非高温作业人员每人每月130元,全年按4个月计发。可以按月发放,也可以
室内工作场所温度在33℃以上、35℃以下的,高温补贴按每人每天不低于5元标准发放;35℃以上37℃以下的,按每人每天不低于10元标准发放;37℃以上的,按每人每天不低于15元标准发放。即使室外高达37℃,而你所在办公室的室内温度为26℃,就
临时工可以有高温补贴。用人单位每年6月至8月安排劳动者在高温天气下露天工作的,按每人每月不低于60元的标准发放津贴;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将室内工作场所温度降低到33℃以下(不含33℃)的,按每人每月不低于45元的标准发放津贴。
退休人员没有高温补贴。高温津贴仅限于高温下户外作业的劳动者,并由用人单位进行发放。而在退休人员养老金发放项目当中其实并没有高温补贴一项,因此退休人员是没有高温补贴的。
室内工作温度达到标准的也是有高温补贴的。室内工作场所温度在33摄氏度以上、35摄氏度以下的,高温补贴按每人每天不低于5元标准发放;35摄氏度以上37摄氏度以下的,按每人每天不低于10元标准发放;37摄氏度以上的,按每人每天不低于15元标准发
农民工在工地上是有高温补贴的。一般每月的补贴大概是一百五十元以上,有些地方是按照每天计算的,一天大概五元至十元。因为在高温天气下工作是对工人的身体健康具有一定的威胁的,可能会中暑等,而且法律规定用人单位尤其是建筑行业单位必须做好防暑降温劳动
劳动法关于高温补贴的规定: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在35℃以上高温天气从事室外露天作业以及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将工作场所温度降低到33℃以下的,应当向劳动者发放高温津贴,并纳入工资总额;防暑降温饮料不得充抵高温津贴;高温津贴标准由省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
高温费不算在最低工资标准范围内,也就是说属于职工福利,这一部分福利被算在“应付职工薪酬”范围内并以此来核算。《企业会计准则第9号——职工薪酬》规定,防暑降温费等职工福利费应纳入应付职工薪酬科目核算。
劳动法的高温补贴是没有规定,高温补贴的规定是《防暑降温措施管理办法》,规定,劳动者从事高温作业的,依法享受岗位津贴规定,符合规定条件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发放高温津贴,并纳入工资总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