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7.26
承揽合同纠纷不属于专属管辖。 属于专属管辖的主要有以下情形:因港口作业中发生纠纷提起的诉讼,由港口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因不动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不动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因继承遗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继承人死亡时住所地或者主要遗产所在地人民
票据纠纷不属于专属管辖。因票据纠纷提起的诉讼,由票据支付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此为法定管辖,而非专属管辖。在效力上,专属管辖优先于协议管辖,而协议管辖优先于法定管辖。民事案件的专属管辖有以下三种情形: 1、因不动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
租赁合同属于专属管辖,因为涉及到不动产。房屋租赁纠纷应该由所争议房屋所在地的法院管辖,因为房屋租赁纠纷属于不动产纠纷,属于专属管辖。民事诉讼中,不动产纠纷包括农村土地承包经营合同纠纷、房屋租赁合同纠纷、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政策性房屋买卖合
根据法律规定,因公司设立、确认股东资格、分配利润、解散等纠纷提起的诉讼,由公司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这说明股权纠纷属于特殊地域管辖,而不是专属管辖,当事人可以协议约定管辖法院。
租赁合同纠纷并不都是专属管辖。 只有房屋租赁合同纠纷参照不动产纠纷适用专属管辖。而其他一般租赁合同纠纷不适用专属管辖,如有协议管辖,以协议确定的法院管辖,如没有协议管辖,则按照法律规定确定管辖地。
建设工程合同纠纷是专属管辖。建设工程合同纠纷适用专属管辖,农村土地承包经营合同纠纷、房屋租赁合同纠纷、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政策性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按照不动产纠纷确定管辖。 建设工程纠纷的主要种类有哪些 1、发包方拖欠工程款违约纠纷; 2、
按照物权变动原因与结果相区分的原则,确定纠纷的性质和案由。对于因物权变动的原因关系即债权性质的合同关系产生的纠纷,如物权设立原因关系方面的担保合同纠纷,物权转让原因关系方面的买卖合同纠纷,均是债权纠纷
房屋确权案是专属管辖,涉及权利确认、分割、相关关系的房屋确权案件属于专属管辖之列。双方当事人可以直接交由房屋所在地法院,由不动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土地租赁经营合同属于专属管辖。 1、农村土地承包经营合同纠纷、房屋租赁合同纠纷、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政策性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按照不动产纠纷确定管辖。 2、因不动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不动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土地租赁合同纠纷是专属管辖。农村土地承包经营合同纠纷、房屋租赁合同纠纷、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政策性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按照不动产纠纷确定管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