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2.26
1、移送管辖的法院原本就没有管辖权,移送的仅仅是案件。而移转管辖是原本自己有管辖权的,可是由于一些原因致使自己无法受理而移交给其他法院。 2、移送管辖一般在同级法院之间进行,而移转管辖在上下级法院之间进行。 3、移送管辖无需上级法院决定或同
行政诉讼管辖权转移的特殊之处根据我国《行政诉讼法》的规定表现为:上级人民法院有权审理下级人民法院管辖的第一审行政案件。下级人民法院对其管辖的第一审行政案件,认为需要由上级人民法院审理或者指定管辖的,可以报请上级人民法院决定。
移送管辖:是指某一人民法院受理民事案件后,发现自己对该案没有管辖权,将案件移送给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受理。受移送的人民法院认为受移送的案件依照规定不属于本院管辖的,应当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指定管辖,不得再自
移送管辖的适用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人民法院已经受理案件。若尚未受理的案件,经审查不归本法院管辖的,不存在移送管辖问题,应告知当事人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2、受理案件的人民法院对该案无管辖权。
我认为,既然是法院进行管辖权移送,那么诉讼费移送也是法院进行移送。不应该是把钱退给当事人,再由当事人交到移送的法院吧。我是这样认为的,没看到法律对此的明确规定。你可以咨询下受理案件的法院。
当事人对裁定不服的,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复议。根据《民事诉讼法》第36条规定:“人民法院发现受理的案件不属于本法院管辖的,应当移送给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受移送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受移送的人民法院认
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的明确规定,如果需要移送管辖,应当符合下面几个条件: 第一,案件已经受理; 第二,受理案件的法院对案件无权管辖,或者其他有管辖权的法院已经先行立案受理本案件; 第三,受移送的法院对案件具有管辖权。 如果受移送法院认为自
涉外诉讼的管辖可以通过我国涉外民事诉讼管辖的原则进行确定。 一、基本原则: 1、诉讼与法院所在地实际联系的原则。凡是诉讼与我国法院所在地存在一定实际联系的,我国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 2、尊重当事人的原则。无论当事人一方是否为中国公民、法人和
移送起诉期限如下:人民检察院移送审查起诉的期限一般情况下为一个月,案件重大、复杂可以延长半个月,即一个半月的时间,经检察机关审查,案件证据确实充分的,可以直接提起公诉,案件需要补充侦查的,可以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补充侦查的期限为一个月,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