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5.30
目的是债务人怠于行使对次债务人债权的行为损害了债权人的利益时,为保护债权人的利益。债权人行使其代位权,应当通过法院予以主张,也即应当通过诉讼方式进行,这就是所谓的代位权诉讼。简而言之是指当债务人怠于行使债务追索权时,债权人直接起诉债务人的债
债权人代位权的法律特征如下: 1、代位权是债权人的法定的权利; 2、代位权主要针对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到期债权的消极行为; 3、代位权并非债权人对于债务人或第三人的请求权;等等。 代位权行使的必要条件如下: 1、债务人怠于行使权利; 2、须债务
债权人向次债务人提起代位权诉讼的法律规定如下: 一、因次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债权,对债权人造成损害的,债权人可以行使代位权。代位权的行使范围以债权人的债权为限。债权人行使代位权的费用,由债务人负担。 二、
对次债务人来说,债务人对其享有的权利,无论是债务人自己行使还是债权人代位行使,次债务人的法律地位和利益均无影响。因此,次债务人对债务人的一切抗辩均可向债权人主张,如不可抗力抗辩、诉讼时效抗辩、同时履行
一、法院会受理代位权诉讼吗最高人民法院1999年12月19日作出的《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明确:合同法第七十三条规定的“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到期债权,对债权人造成损害的”,是指
代位权涉及当事人:债权人、债务人、次债务人。债权人只能向人民法院请求代位权。代位权行使的条件: 1、债权人对债务人债权合法; 2、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到期债权,对债权人造成损害;何谓“怠于”:不对次债务人
因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到期债权的原因,造成债权人损害的,债权人有权请求以自己的名义代位行使债务人的债权,即债权人有代位权。 行使债权人代位权的除外情形包括: 该债权因身份或特定关系形成的债权,是由于法律规定而形成,具有“当事人亲自行使,不能代
债权转让一般指的是涉及的合同债权人将其债权全部或者一部分的转让给第三人的行为。 在相关的法律规定中,债权转让一般可以分为:全部转让和部分转让。 如果是债权全部让与第三人,第三人可以取代原债权人成为原合同关系中的新的债权人,因此原合同中的债权
债权人提起诉讼的证据有: 1、当事人诉讼主体资格的证据,如身份证或户口本等证明资料; 2、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证据,如借款合同、借款协议、借条、合同等; 3、诉讼请求金额的计算依据,如诉讼请求中关于要求计付本金及利息数额的计算清单; 4、已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