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1.23
劳动仲裁可以裁决缴纳社保的争议。以下争议属于劳动争议: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其他。
仲裁开庭后出裁决书的情况如下: 1、劳动仲裁经庭审后调解未果,依法做出的法律文书叫劳动仲裁裁决书,不是判决书,劳动仲裁开庭后一般45天内能拿到裁决书; 2、劳动仲裁审理期限为45日,案情复杂经劳动仲裁委主任批准的,可以延长15日; 3、若劳
根据我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的规定,劳动仲裁审理期限为45天。如果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审限,需要经过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的主任批准,并且批准延长的时间不能超过15天。当然,如果这期间存在中止的情形,这些期限是不算在审限内的。如果超过这个最长期
用人单位拒不执行仲裁裁决的可以去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以及刑事判决、裁定中的财产部分,由第一审人民法院或者与第一审人民法院同级的被执行的财产所在地人民法院执行。法律规定由人民法院执行的其他法律文书,由被执行人住所地
对于不予执行的仲裁裁决,当事人就该纠纷可以根据双方重新达成的仲裁协议申请仲裁,也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仲裁实行一裁终局的制度。裁决作出后,当事人就同一纠纷再申请仲裁或者向人民法院起诉的,仲裁委员会或者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申请不予执行仲裁裁决是需要法定理由的。 申请不予执行仲裁裁决的理由只能是仲裁机构本身出现了法定的过失,如果当事人仅仅是对于仲裁的赔偿数额不满意,则不能申请不予执行仲裁裁决,而只能是“自认倒霉”。 而且,申请不予执行仲裁裁决的前提是“一方当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相关规定,追索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不超过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十二个月金额的争议以及因执行国家的劳动标准在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等方面发生的争议的仲裁裁决为终局裁决,裁决书自作
裁定错误国家赔偿的的相关法律规定是: 人民法院在民事诉讼、行政诉讼过程中,违法采取对妨害诉讼的强制措施、保全措施或者对判决、裁定及其他生效法律文书执行错误,造成损害的,赔偿请求人要求赔偿的程序,适用本法刑事赔偿程序的规定。
对于申请仲裁的劳动争议案件,仲裁委员会收到申诉书之日起七日内做出受理或者不予受理的决定; 决定受理的,在作出决定之日起七日内将申诉书的副本送达被诉人,并组成仲裁庭; 劳动争议仲裁案件自组成仲裁庭之日起六十日内结束;案情复杂需要延期的,经报仲
未签订劳动合同仲裁时效为一年。如果用人单位一直未与劳动者签署劳动合同,劳动者有权要求用人单位在第二个月开始支付双倍工资。用人单位如果拒绝支付,可以追究用人单位法律责任。
约定向当地仲裁委仲裁,属于双方当事人出于真实意思表示协商一致在仲裁协议中约定,不违反法律法规的,有效。但属于劳动仲裁的,只能向劳动合同履行地或者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