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9.09
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致人损害的,雇主应当承担赔偿责任;雇员因故意或重大过失致人损害的,应当与雇主承担连带赔偿责任,事后雇主可以向雇员追偿。
在交通事故中,无论是根据《人身损害赔偿解释》还是《民法典》,雇主对受害人责任的归责原则都是无过错责任原则,主要涉及的是对外责任的承担问题。受雇佣的机动车司机在受雇驾驶过程中对他人造成伤害,经交通管理部门责任认定后,需承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的,
交强险主次责任,保险理赔如下: 一、机动车在道路交通事故中有责任的赔偿限额: 1.死亡伤残:180000元; 2.医疗费用:18000元; 3.财产损失:2000元。 二、机动车在道路交通事故中无责任的赔偿限额: 1.死亡伤残:18000元
雇主责任险的基本保障范围包括: 1、被保险人雇用的人员(包括长期固定工、临时工、季节工、徒工)在保单有效期间,在受雇过程中,在保单列明的地点、从事保单列明的被保险人的业务活动时,遭受意外而受伤、致残、死亡或患与业务有关的职业性疾病,所致伤残
雇主责任险是指被保险人所雇佣的员工在受雇过程中遭受意外或患上职业性疾病而导致伤残或死亡时,保险公司会承保被保险人需承担的医药费用、经济赔偿责任,以及所支出的诉讼费用的一种保险。保险公司主要是在约定的赔偿限额内赔付伤残/死亡赔偿金、误工费用、
雇工在建房中坠楼身亡雇主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如果是因为第三人原因导致雇工身亡的,雇主赔偿后可以向第三人追偿; 如果发包人、分包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接受发包或者分包业务的雇主没有相应资质或者安全生产条件的,应当与雇主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1、事故双方均为机动车的,双方在交强险额度内全额互相赔偿对方损失足部分,双方按7:3的比例分担 2、事故一方为机动车,一方为非机动车或者行人的,机动车在交强险额度内全额赔偿对方损失,不足部分,如果机动车占主要责任,主次责任按8:2分担,如果
可以主张同时赔偿,因为雇主责任和交通事故责任是两个不同的法律关系。但对于雇主责任险一般是按损失补偿的原则来进行赔偿的,对于普通轻伤需要减去,若是伤残等就不需要减去。
雇主责任保险主要承保被保险人所聘用的员工在受雇过程中从事业务工作而遭受意外或身患与业务有关的国家规定的职业性疾病,所致伤残或死亡。所以,这个险的受益人实际上是雇主,免除了他的赔偿责任。雇主责任险能解决职工因公受伤后的医疗、生活费用问题,从企
保险理赔是分开的,主要有交强险和商业险两种: (1)交强险只要你有责任(次责、同责、主责、全责),在强制三责险中的赔付金额是一样的,因为强制三责险只分有责和无责。强制三责险有责的赔偿限额为死亡伤残赔偿限额110000元,医疗费用赔偿限额10
雇主责任险一般不包含猝死理赔,但如果猝死与工作具有因果关系,属于雇主责任险合同约定的保险范围,则保险公司应当赔偿,雇主在投保时最好明确附加猝死责任条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