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3.04
电子合同属于有效的合同。根据2021年实施的《民法典》第四百六十九条第三款规定,以电子数据交换、电子邮件等方式能够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并可以随时调取查用的数据电文,视为书面形式。第一百四十三条规定,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 (一)行
以合同相互之间的主从关系或依附关系为标准分类,合同分为主合同与从合同。从合同的主要特点在于其附属性,即它不能独立存在,必须以主合同的存在并生效为前提,所以,主合同无效从合同无效。 主合同和从合同之间存在以下关系: 1.主合同不能成立,从合同
租赁合同解除后转租合同的效力的认定:租赁合同解除,承租人丧失租赁权,转租合同就因赖以存在的基础不复存在而不得不终止。 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可以将租赁物转租给第三人。承租人转租的,承租人与出租人之间的租赁合同继续有效;第三人造成租赁物损失的,
根据《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五条,当事人一方依照本法第五百六十二条第二款、第五百六十三条的规定主张解除合同的,应当通知对方。合同自通知到达对方时解除。对方有异议的,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确认解除合同的效力。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解除合同应当办
解除合同的效力,根据《民法典》第五百六十六条,合同解除后,尚未履行的,终止履行;已经履行的,根据履行情况和合同性质,当事人可以请求恢复原状或者采取其他补救措施,并有权请求赔偿损失。合同因违约解除的,解除权人可以请求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但是当
免责条款的提出必须是以明示的方式作出,任何以默示的方式作出的免责都是无效的。确认免责条款有效,应具备以下法律要件: 1、必须是双方当事人真实的意思表示。 2、必须经双方当事人协商同意。 3、必须符合社会公共利益要求。 4、必须合理分配双方当
农村宅基地不能买卖,但宅基地上的房屋可以买卖。 司法实践中,对于同一集体经济组织成员间签订的农村房屋买卖合同,合同有效。但对于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与本集体经济组织之外的单位或个人签订的农村房屋买卖合同,一般应认定无效。 农村房屋要买卖必须具备
有效的民间借贷合同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当事人就借款金额、利息、还款期限等事项达成一致; 2、当事人属于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 3、借款合同不违反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或者公序良俗。 根据《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规定,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
附条件合同的生效认定标准有以下几点: 第一,条件必须是将来发生的事实。 第二,条件是由当事人设定而非法定的。 第三,条件必须是合法的。 第四,条件不得与合同的主要内容相矛盾。 所以,附条件的合同,如果所附的条件是违背法律规定或者不可能发生的
拆迁安置房买卖合同如果具备以下条件,则是有效的: 1、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2、意思表示真实; 3、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并且,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但是,该强制性规定不导
有以下情况之一便可确定房屋租赁合同无效: 1、出租人就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者未按照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规定建设的房屋,与承租人订立的租赁合同无效。 2、出租人就未经批准或者未按照批准内容建设的临时建筑,与承租人订立的租赁合同无效。 3
房屋转租合同的法律效力为,如果订立合同的主体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意思表示真实合法的,且转租人获得房屋所有人的同意的,则房屋转租合同有效。另外如果转租后六个月内,房屋的所有人知情却未反对的,合同也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