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13
若实际出资人与显名股东未签订《股权代持协议》或者签订的协议存在合同无效的风险时,由于实际出资人不是工商登记上的股东,将无法《股权代持协议》向显名股东主张自己的权利,更无权直接向公司主张投资收益或分红。若显名股东擅自转让股权,由于显名股东并非
股东不可以只分红不承担债务。根据我国公司法规定,股东是指对股份公司债务负有限或无限责任,并凭持有股票享受股息和红利的个人或单位。向股份公司出资认购股票的股东,既拥有一定权利,也承担一定义务。股东包含两个要件:形式要件和实质要件。形式要件是指
协议离婚的风险有:1.离婚协议书的内容,不具备强制执行力;2.离婚协议书的内容,可能会隐藏有后患;3.离婚协议书的内容,当事人从诉讼程序上有反悔的权利。
分红股东协议的范本可以参照下面的。 股东一: 股东二: 股东三:(依次排列) 根据xxx公司股东大会的一致通过,先将xxx公司公司营业利润分红事项作如下协议,全体股东以兹遵守: 一、名词解释 1、营业
甲方: 法人: 地址: 乙方: 身份证号码: 现住址: 一、定义 1、股份:指公司在工商部门登记的注册资本金,总额为人民币_________万元。 2、虚拟股:指公司名义上的股份,虚拟股拥有者不是指甲
小股东分红协议应该要注意啥,在公司设立之时,各股东的意愿、想法可能都存在差异,相关的谈判磋商也较为耗时、复杂,为了保证公司设立的可行性,固化各方的协商结果,股东协议书应运而生。
“1元转让股权”的实质就是名义金额转让,它的应用优势很明显——在转让资不抵债企业的股权过程中,转让双方无法以标的企业的实际负资产计入投资相关科目。如果以0元作为转让价值,在企业所得税计量中会将此列为赠
根据相关法律的规定,隐名股东和名义股东之间签订的代持股协议合法有效,除非出现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的合同无效事由。但是,就算代持股协议合法有效,隐名股东的法律风险仍然存在,比如名义股东与隐名股东可能会就股权权属产生争议;名义股东未经
股东决议对公司、股东、董事、监事和公司的全体员工有效。股东作出决议应当召开股东会会议,或者股东以书面形式一致表示同意的,可以不召开股东会会议,直接作出决定,并由全体股东在决定文件上签名、盖章。股东会决议无效的情形有: 1、侵害股东权利。此种
股东分红这样交税:对于个人身份的股东来说,股东的利息、股息、红利所得都在个人所得税的征收范围内,所以是需要交税的。对于法人股东来说,符合法定条件的企业间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的投资收益是属于免税的范围,所以是不需要交税的,所以在交分红所得税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