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16
彩礼返还的原则:彩礼返还情况和限制彩礼返还的基本原则是遵循当地习俗、照顾无过错方和公平原则。如果婚姻无效,即两人未经合法婚姻登记,女方应依法返还彩礼。返还按习俗支付的彩礼的,人民法院应当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二)双方办
彩礼返还起诉状应该这样写: 1、首先写明当事人的个人基本信息; 2、然后写明要求对方返还彩礼的诉讼请求; 3、写清自己支付彩礼的事实与索要彩礼返还的理由; 4、随书附上证据及标清楚的证据来源; 5、最后要签字并注明书写日期,同其他材料交至法
1、男方在婚前支付给女方的彩礼,通常视为对女方的赠与,双方无特别约定的,该彩礼就属于女方一方的个人财产。但是如果男方主张返还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
不符合下列条件的,不需要退还彩礼: 1、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2、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 3、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 彩礼尤指婚恋中男方给女方的聘礼或礼金。男方家向女方家送彩礼的多少由女方家的要求和男方家的经济状况
彩礼返还官司主要需要以下三种证据: 1、证明男女双方当时正处于谈婚论嫁的状态:可借由双方的短信、微信等通信工具的聊天记录,或者举行过订婚仪式、拍婚纱照等行为反映出来,表明双方有谈婚论嫁的意向。 2、证明给付了财产的证据:如果是通过银行转账方
有证据证明男女双方已经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男女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并且已经实际共同生活;给付彩礼方,没有因为婚前给付彩礼导致生活困难的;彩礼已经用于夫妻共同生活的等的可以不还彩礼。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条 当事
不返还彩礼的情况如下:双方领取结婚证并且共同居住时间较长的,一般不予返还彩礼。同时需要衡量离婚起诉的原因,双方的过错,结婚时间长短等综合因素判断是否应当适当返还部分彩礼。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
国家没有禁止彩礼,也没有在法律上对彩礼有明确规定;彩礼是指男方送给女方的聘礼或礼金。如果男女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这三种情况之一,要返还彩礼。
目前关于彩礼大多数是地区的风俗习惯,国家对此并没有法律规定。目前《民法典》中规定禁止包办、买卖婚姻和其他干涉婚姻自由的行为,禁止借婚姻索取财物。这里规定的是禁止借婚姻索取财物,不是禁止给付适当数额的彩礼。
返还彩礼的条件一般包括: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等。且后两种条件,以双方离婚为前提。
起诉程序为: (一)当事人起诉,首先应提交起诉书,并按对方当事人人数提交相应份数的副本。当事人是公民的,应写明双方当事人的姓名、性别、年龄、籍贯、住址;当事人是单位的,应写明单位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姓名。起诉书正文应写明请求事项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