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0.15
初次劳动能力鉴定是由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申请,申请的时间应当是工伤职工的伤情处于相对稳定的状态或者是已经痊愈。再次申请劳动能力鉴定应在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申请劳动能力鉴定所提交
工伤在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鉴定,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收到劳动能力鉴定申请后; 应当从其建立的医疗卫生专家库中随机抽取3名或者5名相关专家组成专家组,由专家组提出鉴定意见。
工伤鉴定是在申请工伤鉴定的职工被认定为工伤的基础上,在其医疗终结或医疗期满之后,由设区的市以上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对其工伤有关事宜进行鉴定的行为。工伤鉴定的范围包括:劳动能力鉴定,停工留薪期鉴定确认,护理等级鉴定,伤残辅助器具配置鉴定等。
工伤鉴定在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处申请,由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委托的医务鉴定机构进行鉴定。工伤职工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及时进行劳动能力鉴定,以确定伤残等级。一般情况下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在受理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劳动
工伤鉴定由劳动鉴定委员会建立的医疗卫生专家库中,随机抽取3名或者5名相关专家组成专家组,由专家组提出鉴定意见。受伤的职工可以向劳动局提交工伤认定申请表、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
工伤鉴定在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委托的医务鉴定机构进行鉴定。需要进行工伤鉴定的职工,应当在事故发生之日起一年内向劳动保障部门提起工伤认定,劳动保障部门会在受理之日起60日内作出工伤认定的决定,被认定为工伤的职工,可以要求用人单位赔偿。工伤鉴定的
工伤认定去统筹地区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
工伤认定申请应当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进行工伤认定的部分是当地的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或者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工伤认定应由用人单位在职工受到伤害之日起的30日内向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而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发出工伤认定协查通知书,调查核实提供的相关材料;之后作出认定结论,开具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