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3.28
(1)城镇居民为:死亡赔偿金=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0年[60周岁以上的为(实际年龄-60);75周岁以上为5年] (2)农村居民为:死亡赔偿金=上一年度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n[n:60周岁以下为20年(含);60周岁以上:n=
交通事故与工伤赔偿可以同时主张,但是不可以兼得,可以互相补充。若侵权人已经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等费用的,工伤保险不再支付;死亡赔偿金或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侵权人已赔偿但低于工伤保险待遇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或用人单位补足差额部分。
交通事故主次责任的赔偿是: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由负主要责任和次要责任的当事人分别按照其过错的比例分担赔偿责任。
对于交通事故主次责任赔偿比例划分,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一)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
交通事故索赔护理交通费证据有这些: 1、医院同意护理人员及护理人数的证明; 2、公安交通管理部门使用护理人员的意见; 3、护理人员的收入证明。有收入的按照误工费的赔偿办法计算;无固定收入的,按照事故发生地平均生活费标准予以赔偿。
搭车发生交通事故的,应该向承运人主张损害赔偿。承运人应当对运输过程中旅客的伤亡承担损害赔偿责任,但伤亡是旅客自身健康原因造成的或者承运人证明伤亡是旅客故意、重大过失造成的除外。
交通事故负主要责人对死亡赔偿金的赔偿当事人可以请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当事人未达成协议或者调解书生效后不履行的,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规定,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一)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赔偿责任
交通事故损害赔偿主体的确定方法如下: 1、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 2、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没有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
交通事故对方主要责任需要由对方赔偿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营养费根据受害人伤残情况参照医疗机构的意见确定,如果有伤亡的,死亡赔偿金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按二十年计
交通事故车主承担赔偿责任的条件为,车辆有安全隐患或车主有过错,车主与驾驶员为雇佣关系等,因租赁、借用等情形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与使用人不是同一人时,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由机动车使用人承担赔偿责任;机动车所有人、管理
一般情况下,被认定为次要责任的,应承担30%的责任。当事人负全部原因责任的,承担100%的赔偿责任;当事人负主要原因责任的,承担70%的赔偿责任;当事人负同等原因责任的,承担50%的赔偿责任。
交通事故赔偿责任主体的确定需要结合具体情况: 1、购买的车辆未登记过户的,责任主体为肇事时车辆的所有人; 2、挂靠经营的车辆,责任主体为实际支配车辆运行或取得运行利益的道路运输经营者; 3、借用他人车辆的,应按出借人有无过错分别不同情况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