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1.11.03
行政处罚是指行政机关或其他行政主体依法定职权和程序对违反行政法规尚未构成犯罪的相对人给予行政制裁的具体行政行为。行政处罚的主要原则包括了:处罚法定原则、处罚公正原则、处罚公开原则、处罚与教育相结合原则、过罚相当原则、一事不再罚原则、处罚相对
行政处罚没收物品规定如下: 1、属于被侵害人或者善意第三人的合法财物,应当及时返还; 2、没有被侵害人的,登记造册,按照规定上缴国库或者依法变卖或者拍卖后,将所得款项上缴国库; 3、违禁品、没有价值的物品,或者价值轻微,无法变卖或者拍卖的物
有以下情形的从轻或者减轻给予海事行政处罚: (一)主动消除或者减轻海事行政违法行为危害后果的; (二)受他人胁迫实施海事行政违法行为的; (三)配合海事管理机构查处海事行政违法行为有立功表现的; (四)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依法从轻或者减轻
行政处罚听证程序如下: (一)当事人要求听证的,应当在行政机关告知后三日内提出; (二)行政机关应当在听证的七日前,通知当事人举行听证的时间、地点; (三)除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或者个人隐私外,听证公开举行等等。
行政处罚没收物品规定如下: 1、属于被侵害人或者善意第三人的合法财物,应当及时返还; 2、没有被侵害人的,登记造册,按照规定上缴国库或者依法变卖或者拍卖后,将所得款项上缴国库; 3、违禁品、没有价值的物品,或者价值轻微,无法变卖或者拍卖的物
根据国家相关法律规定,行政处罚案件在调取证据时: 1、局属各执法单位进行调查或者检查时,执法人员不得少于二人。执法人员查处违法行为,应当出示行政执法证或交通运输行政执法证。 2、执法人员需要从有关单位查阅、复制与违法活动有关的记录、文件、业
该规定适用于对违反交通部和交通部与其它部(委)联合颁布的规章规定的道路运输行政管理的行为的处罚。为规范道路运输行政处罚行为,维护道路运输市场秩序,保障道路运输经营者、旅客、货主和其他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而制定。
行政处罚的一般程序: 1、调查取证:立案后,办案人员应当及时进行调查,收集、调取证据,并可以依法进行检查。 2、审核:案件核审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的法制机构负责实施。 3、告知。 4、处理决定: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负责人经过审查,根据不同情况分别
《农业行政处罚程序规定》是为规范农业行政处罚,保障和监督农业行政主管部门有效实施行政管理,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农业系统实际而制定的。2021年12月7日,农业农村部
有没有违法事实的、违法行为已过追究时效的、违法嫌疑人死亡的、其他需要终止调查的情形,经公安派出所、县级公安机关办案部门或者出入境边防检查机关以上负责人批准,终止调查。
销售假酒违反食品安全法的规定,生产者、销售者在产品中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或者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销售金额五万元以上不满二十万元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
行政处罚的警告可由行政机关当场执行。行政执法人员应当向当事人出示执法证件,填写行政处罚决定书,当场交付给当事人,并对其进行训诫和警告,要求其认识错误并表示不再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