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1.11.03
行政处罚法中对于行政处罚的种类规定包含有:警告;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行政拘留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行政处罚。
教师行政处罚规定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学校、其他教育机构或者教育行政部门给予行政处分或者解聘: 1、故意不完成教育教学任务给教育教学工作造成损失的; 2、体罚学生,经教育不改; 3、品行不良,侮辱学生,影响不良。 教师有前面情形之一,情节严
企业行政处罚适用法律的规定是:企业在一般情况下违反我国的法律制度但又未构成犯罪的,应当适用于行政处罚,违法行为在二年内未被发现不再给予行政处罚。企业只有在构成犯罪的情况下,才能按照我国的民法或刑法对其进行处罚。
《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一条规定,行政机关在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之前,应当告知当事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事实、理由及依据,并告知当事人依法享有的权利。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分期缴纳罚款的规定是当事人确有经济困难,需要延期或者分期缴纳罚款的,经当事人申请和行政机关批准,可以暂缓或者分期缴纳。
行政处罚法中分期缴纳罚款的规定:如果被处罚人确有经济困难,需要延期或者分期缴纳罚款的,则经当事人申请和行政机关批准,被处罚人可以暂缓或者分期缴纳。
《行政处罚法》的第三十一条规定了不同程度,不同情况的精神病人或者智力残疾人有违法行为时的处罚规定。其中规定不能辨认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为时有违法行为的,不予行政处罚;尚未完全丧失辨认或者控制自己行为能力的,可以从轻或者减轻行政处罚。
《行政处罚法》第四十二条行政处罚应当由具有行政执法资格的执法人员实施。执法人员不得少于两人,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执法人员应当文明执法,尊重和保护当事人合法权益。
行政处罚法回避原则是防止利用职权徇私舞弊,影响案件的公正审理;同时,也为了消除当事人的思想疑虑,保证诉讼活动的正常进行,切实保障当事人的正当权利和合法利益,从而提高人民法院的威信,维护社会主义法制。
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警察可以当场收缴罚款: (一)被处五十元以下罚款,被处罚人对罚款无异议的; (二)在边远、水上、交通不便地区,公安机关及其人民警察依照本法的规定作出罚款决定后,被处罚人向指定的银行缴纳罚款确有困难,经被处罚人提出的
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实施行政处罚应当遵循以下原则: (一)实施行政处罚必须有法律、法规、规章依据;没有依据的,不得给予行政处罚; (二)公正、公开、及时地行使法律、法规、规章赋予的行政职权; (三)实施行政处罚必须以事实为依据,与违法行为的事实
行政回避是指行政机关中的工作人员在依法行使其职权的过程中,因与案件有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关系,而需要主动回避,或者被申请回避,以维护公正正义的一种制度。
行政处罚当场收缴罚款的规定为,有被处五十元以下罚款,被处罚人对罚款无异议的,被处罚人在当地没有固定住所,不当场收缴事后难以执行的等情形的,人民警察可以当场收缴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