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0.10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有限公司破产后债务,由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如果股东已经按股东协议全部出资全部出资到位,那就不需要承担责任;如果股东没有实缴满出资比例,必须按公司章程把
公司债务不能冻结股东财产。公司具有独立财产权,以公司所有的财产对于企业债务承担责任,与股东无关。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公司法人注销时,法人人格消灭。
在有限公司中,股东一旦完成了出资义务,那么公司的债务就应当由公司独立承担,股东只以自己认缴的股份对公司承担有限责任。但在一些情况下,有限公司股东也需要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
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通常情况,股东不需要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公司在日常经营活动中产生的债务由公司的财产对外承担责任,与股东无关。
公司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具体情形有:1.股东瑕疵出资2.资本抽逃或转移3.清算程序不合法4.公司与股东混同5.一人公司的股东不能证明公司财产独立股东自己财产
公司的债务能让股东承担,股东仅以其认缴的出资额或者认购的股份为限来对公司的债务承担有限责任。而公司则以其全部的财产来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如果股东滥用权利,给公司债权人的利益造成严重损害的,则要承担连带责任。
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如果公司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
公司吊销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不再承担额外债务责任。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公司的股东如实履行出资的责任后,对公司的债务不承担连带责任,公司破产倒闭债务不需要股东偿还。公司是独立的民事主体,独立的对外承担责任。一般情况下,公司的债务与股东无关,股东只是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有限责任。
在我国企业法人注销后原股东一般对公司的债务不承担偿还责任,由企业破产财产偿还。但债权人主张未缴出资股东,以及公司设立时的其他股东或者发起人在未缴出资范围内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依法予以支持。
一人公司股东原则上不需要承担公司债务,但是当股东不能证明自己的财产与公司的财产相互独立时,就需要承担连带责任。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一人有限责任公司不设立股东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