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0.10
债务人的义务是按约定的条件向另一方(债权人)承担为或不为一定行为。在债的关系中,债务人是特定的,只有该义务主体才必须向债权人承担交付财产、提供劳务和为或不为一定行为的义务。
按照下列顺序清偿债务: 1.破产企业所欠职工工资和劳动保险费用。企业职工的权利首先应当得到保护,破产企业所欠职工工资和劳动保险费用应当优先支付,以保障广大职工重新就业前基本的生活需要。 2.破产企业所欠税款。税收是国库的收入,税收的多少直接
股东不能以公司资产偿还个人债务。因为公司的财产属于公司所有,不能用来清偿股东的个人债务。但是股东享有的该公司的股权可以作为其财产进行评估、拍卖,然后就所得价款清偿股东的个人债务。
股权转让后债权债务的处理: 1、股权内部转让。外部债务人的偿还义务没有改变,但股权转让人不再享有分配权。此时,转让人在转让股权时放弃了相应比例的收益权,而受让人依法取得了这部分收益权; 2、股权对外转让的情况。股权转让不能一概而论。如果股权
无论股东是否变更,公司主体不变,公司的债权债务延续,对外还是由公司承担责任和主张权利。在签订股权转让前,原股东应将公司的真实状况告知新股东,并经双方确认后签订股权转让协议。变更后债权债务即由新股东在其出资范围内承担。 如变更后出现尚未告知的
不对。 1、在公司制的组织形式下,股东以出资为限承担有限公司,公司以全部资产承担责任。如果是公司的债务,与公司的股东以及法定代表人均无关系,应由公司负责偿还。在特殊情形下,股东可能会承担清偿责任。 2、股份有限公司,其全部资本分为等额股份,
公司股东变更债务仍然由公司来承担。因为公司是独立的企业法人,其以全部的财产对自身的债务承担责任。股东只在出资范围或认购的股份范围内对公司承担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变动的,原股东应将公司的真实状况告知新股东,并经双方确认后签订股权转让协议。变更后
公司股东变更,债务还是由公司承担的,债务不会因股东变更而发生变化的。公司是属于企业法人,享有独立的法人财产,然后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因此在股东发生变更之后,对债务不会产生影响的,债务还是由公司以其全部的财产进行承担的,跟股
不承担。一般来讲,对于公司的债务是由公司来承担的,股东不会承担公司的债务,因为股东对于公司承担的是有限责任。但在一些特殊情况下,股东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公司法股东的基本义务有: 1、出资(按时足额出资,不得抽逃出资); 2、遵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 3、不得滥用股东权利损害公司或其他股东的利益; 4、不得滥用公司地位和有限责任损害债权人利益。
一般公司股东没有偿还公司亏损债务的义务。因为法律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但如果公司股东存在以下情况时,则需要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偿还责任: 一、股东滥用
以下为股东承担公司债务的情形:1、股东虚假出资或出资不到位、抽逃出资2、公司清算未依法履行通知和公告义务3、股东怠于履行义务,致无法进行清算或公司解散后恶意处置公司财产4、股东提供虚假清算报告骗取公司注销5、公司被撤销、注销或歇业后,股东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