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17
被继承人死亡时住所地的住所地是指被继承人死亡时的连续居住一年以上的地方。前述的居住前提条件不得为医疗、就学等非生活因素。且住所地的确定在诉讼中具有重要意义,它是决定审判管辖的依据,同时也是诉讼文书的送达地点。
自然死亡继承从生理死亡或公民生命的绝对消灭时候开始。根据司法实践,确定公民自然死亡的依据是:被继承人呼吸停止,心脏停止跳动的时间;医院的死亡证书中记载的死亡时间;户籍管理登记手册中记载的死亡时间。一般情况下是从被继承人呼吸停止,心脏停止跳动
林地承包的继承具有一定的特殊性,林地承包的承包人死亡,其继承人可以在承包期内继续承包。如果继承人不愿继承林地的承包经营权时,可以由发包方或者其他继续承包该片林地的人折价补偿,其价额作为遗产继承。 我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第32条第2款专门对此作出
被继承人死亡时住所地是指被继承人死亡时连续居住一年以上的地方。上述生活前提不得是医疗、就学等非生活因素。而且居住地的确定在诉讼中具有重要意义,它是决定审判管辖的依据,也是诉讼文件的送达地点。
不可以,法律规定可以继承的是公民死亡时留下的个人合法财产,即合法遗产。而公有住房不属于公民私有财产,其中涉及公有住房承租居住的权利,公民只有居住权,没有该住房的处分权,因此公民承租的公房无所谓继承问题
丈夫死亡后财产分割比例一般是,妻子首先分割所有财产的一半,然后另一半由妻子,子女,父毋平均分割。有遗嘱按遗嘱来,没遗嘱,死者的财产,由第一顺位继承人先继承,第一顺位继承人是父母、子女、配偶。一般是平均
住所地是指公民或法人日常居住活动的中心场所。住所地的确定在诉讼中具有重要意义,它是决定审判管辖的依据,同时也是诉讼文书的送达地点。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一般来说,公民的住所地是指其户籍所在地,如果
遗嘱继承人死亡的,可以适用代位继承或者转继承。转继承,是指继承人在被继承人死亡后,分割遗产前,尚未实际取得遗产而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其应继承份额转由其法定继承人继承。代位继承,是指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或被宣告死亡,被继承人的子女
债务人死亡之后,债权人可以起诉债务人的继承人,请求债务人的继承人以继承的遗产为限额,承担债务的清偿责任。根据我国继承法第33条规定,继承人如果选择了继承遗产,就需要继承被继承人的债务。但是需要注意的是,继承人只需要在已经继承了的遗产范围内,
车子若为死者的个人财产,则属于遗产的范围,由其继承人依法继承。一般情况下,根据车子的市场价,在继承人之间进行适当分配。如果有遗嘱的,根据遗嘱继承,没有遗嘱的,按法定继承,由继承人协商,一人取得车辆,对其他继承人进行补偿。如果没办法协商一致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