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1.13
所谓公诉案件是指由各级检察机关依照法律相关规定,代表国家追究被告人的刑事责任而提起诉讼的案件。刑事诉讼中的公诉,是指人民检察院对监察机关、公安机关移送审查的案件,以及对于自行侦查终结的案件,认为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已涉嫌构成犯罪,
刑事自诉案件有追诉时效。中国刑法第八十七条犯罪经过下列期限不再追诉:1、法定最高刑为不满五年有期徒刑的,经过五年;2、法定最高刑为五年以上不满十年有期徒刑的,经过十年;3、法定最高刑为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经过十五年;4、法定最高刑为无期徒刑
公安办案时间是有严格限制的,且各种案件的规定不同,比如公安办理治安案件,自受理之日起不得超过30日。案情重大、复杂的,经上一级公安机关批准,可以延长30日。
部分自诉案件能公诉。发现犯罪嫌疑人的行为已危害到国家利益;或发现案件性质并非自诉时的罪名的,可以转为公诉案件。司法实践中,故意伤害罪致被害人轻伤的,有时在自诉人取证困难的情况下,经申请,亦有转化为公诉案件的可能,由公安机关重新立案侦查的情况
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期限一般是30日。公安机关办理治安案件的期限,自受理之日起不得超过三十日;案情重大、复杂的,经上一级公安机关批准,可以延长三十日。为了查明案情进行鉴定的期间,不计入办理治安案件的期限。公安机关及其人民警察办理治安案件,不
对属于公安机关管辖范围的接报案,都必须接受。除涉及国家秘密的案件以外,都必须网上登记。对群众上门报案的,要当场进行登记,当场接受材料,当场出具回执。 1、行政案件受案审查期限原则上不超过24小时,疑难复杂案件受案审查期限不超过3日。 2、刑
法院审理刑事案件,分公诉和自诉两种公诉案件,由人民检察院代表国家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自诉案件,由被害人自己或其法定代理人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根据新的刑事诉讼法的规定,自诉案件包括下列案件:(一)告诉才处理的案件;(二)被害人有证据证明的轻微刑
刑事诉讼法中的公诉案件和自诉案件,二者之间是有区别的,主要是: 1、案件来源不同。公诉案件是由国家公诉机关即人民检察院提起的;而自诉案件是由被犯罪行为侵害的公民、个人或者他的法定代理人、监护人、近亲属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的。 2、犯罪危害程度
刑事案件自首有时间限制。必须在公安机关或检察机关或其他有侦察权的机关尚未发现或尚未完全发现嫌疑人所犯罪;或虽已发现,但仍然未能掌握嫌疑人行踪之前如实自动供述罪行或者投案的算自首。
一、公诉转自诉案件的条件是什么 1、被害人有证据证明对被告人侵犯自己人身、财产权利的行为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2、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不予追究被告人刑事责任。 二、公诉转自诉的案件有以下八种情形: (一)故意伤害案; (二)非法侵入住宅
公诉案件可以转为自诉案件。 公诉转自诉的案件有以下八种情形: 1、刑法第234条第1款规定的故意伤害案。通常这类案件被称为轻伤案。 2、刑法第245条规定的非法侵入住宅案。 3、刑法第252条规定的侵犯通信自由案。 4、刑法第258条规定的
自诉案件立案后不受追诉时效的限制,也就不存在有有效期限。在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立案侦查或者在人民法院受理案件以后,不受追诉期限的限制。在立案后,不管是不是自诉案件都不受追诉期限的限制。
自诉案件立案后,被告人被羁押的,应当在受理后二个月以内宣判,至迟不得超过三个月。未被羁押的,应当在受理后六个月以内宣判。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一十二条第二款规定,人民法院审理自诉案件的期限,被告人被羁押的,适用本法第二百零八条第一款、第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