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8.20
可以私了的情形为,没有造成人员人身伤亡,仅发生轻微财产损失,且当事双方对事实和成因没有争议的可以私了。私了的当事人可以即行撤离现场,恢复交通,自行协商处理损害赔偿事宜。
对于当事人提出的民事诉讼诉讼请求,其中人民法院不予受理的情形如下: 1、属于行政诉讼受案范围的案件; 2、双方当事人依法对合同纠纷自愿达成书面仲裁协议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的; 3、依法应由其他机关处理的争议; 4、不属于受诉法院管辖的; 5、
人民法院不予受理的情形如下: 1、属于行政诉讼受案范围的案件; 2、双方当事人依法对合同纠纷自愿达成书面仲裁协议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的; 3、依法应由其他机关处理的争议; 4、不属于受诉法院管辖的; 5、对判决、裁定、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案件,
交通事故不理赔情形有: 1、道路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受害人故意造成的; 2、驾驶人未取得驾驶资格或者醉酒的; 3、被保险机动车被盗抢期间肇事的。 造成受害人的财产损失,保险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二十一条第二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登记立案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条规定, 人民法院对下列起诉、自诉不予登记立案: (一)违法起诉或者不符合法律规定的; (二)涉及危害国家主权和领土完整的; (三)危害国家安全的; (四)破坏国家统一和民族团结的; (
自诉案件的可能结果为:人民法院根据案件的不同情形分别处理,如果犯罪事实清楚,有足够证据的案件,应当开庭审判,如果缺乏罪证,自诉人提不出补充证据,应当说服自诉人撤回自诉,或者裁定驳回。
刑事自诉案件不予立案的情形如下: 1、过了追诉时效的自诉案件。 2、法院调解结案后自诉人又反悔提起诉讼的。 3、民事案件结案后,自诉人就同一事实再行提出刑事自诉的。 4、自诉人撤诉后就同一事实又起诉的,但因证据不足撤诉的情况除外。
刑事案件立案的情形如下: 1、有证据证明犯罪分子实施了犯罪事实; 2、犯罪分子的行为已经触犯了刑律、需要追究刑事责任; 3、案件属于公安机关、检察院、法院的管辖范围。
可以免交案件受理费的案件有:依照民事诉讼法规定的特别程序审理的案件;裁定不予受理、驳回起诉、驳回上诉的案件;对不予受理、驳回起诉和管辖权异议裁定不服,提起上诉的案件;行政赔偿案件。
人民法院不予受理的案件包括: 1、对判决、裁定、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案件,当事人又起诉的; 2、依法在一定期限内不得起诉的案件,在不得起诉的期限内又起诉的; 3、判决不准离婚和调解和好的离婚案件中,判决、调解维持收养关系的案件,没有新情况、新
医疗事故调解不受理的情形如下: 1、人民法院、公安机关或者其他行政机关已经受理或正在解决的; 2、一方当事人拒绝调解的; 3、已经调解终止,一方当事人再次申请调解的 4、其他合法情形。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案件法院不予受理: 1、不符合起诉条件,没有明确的被告,不是适格的原告等等法院不予受理; 2、依照法律规定在一定期限内不得起诉的案件,在该期限内起诉的不予受理; 3、判决不准离婚和调解和好的离婚案件,判决、调解维持收养关系的
法院不予受理的情形有: 1、没有明确的被告信息,或者送达地址等,无法确定被告的,法院应当不予受理; 2、没有具体的诉讼请求或者事实和理由的,人民法院无法根据其请求进行判决,所以法院应当不予受理; 3、不属于人民法院管辖的应当不予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