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2.17
收养人应当向收养登记机关提交收养申请书和下列证件、证明材料: (1)收养人的居民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 (2)由收养人所在单位或者村(居)民委员会出具的本人婚姻状况、有无子女和抚养教育被收养人的能力等情况的证明; (3)县级以上医疗机构出具的
关于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意见第16条规定,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权,有下列条件之一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1)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的 (2)与子女一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行为的,或
1、向收养登记机关提交收养申请书; 2、向收养登记机关提交证件和材料: (1)收养人的居民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 (2)由收养人所在单位或者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出具的本人婚姻状况、有无子女和抚养教育被收养人的能力等情况的证明; (3)县级以
首先,抚养费应当主动给付与履行,对于没有固定收入的抚养义务人,可以通过劳动创造,筹借、变卖资产等方式来给付; 如果没有以上能力,则属于履行能力缺失或丧失,这种法律责任与义务是以个人的承受能力和履行能力为限。如果有特殊情况,给付的比例可以适当
没有收入可以用其财物折抵子女抚养费,离婚后子女抚养费支付方式有定期支付、一次性支付和以物折抵。抚养费应当定期给付,有条件的可以一次性给付。抚养费是父母或其他对未成年人负有抚养义务的人,为未成年人承担的生活、教育等费用。我国法律上的抚养费,是
领养孩子长大了满足一定法律条件的情况下可以断绝关系,人民法院处理解除收养的纠纷,应当坚持保护儿童和老人合法权益的原则,保障收养人和被收养人双方的利益,根据不同情况实事求是地妥善解决:
收养和领养孩子没有区别。通常所说的“领养”,就是法律上的“收养”,指通过合法手续,自愿把别人所生的子女,包括非婚生子女、孤儿,收作自己的子女来抚养。领养他人的子女为自己的子女。收养人称为养父、养母,被收养人称为养子、养女。养父母与养子女的关
如果收养人在无子女的情况下,最多可以收养两名子女,那么收养人有子女的情况下,最多只能收养一名子女,但是有三类人不受人数的限制:第一类是孤儿,第二类是残疾的未成年人,第三类是由社会福利机构抚养,查找不到生父母的未成年人。上述三类不受收养人数的
收养三代以内旁系同辈血亲的子女,其限制条件较少,原则上,收养人和送养人达成一致即可,但是八周岁以上未成年人的,应当征得被收养人的同意;同时收养人需满足:无子女或者只有一名子女,要有有抚养、教育和保护被收养人的能力等条件。双方达成一致后,需到
不直接抚养方没有收入的,其抚养费一般按照不直接抚养方当年总收入或者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计算。不直接抚养方没有收入的,还可以用其个人财物折抵子女的抚养费。
争夺子女抚养权应收集如下证据: 1、双方的经济能力高于对方的证据; 2、已满10周岁孩子愿意跟随自己生活的意见; 3、自己无生育能力或已做绝育手术的证明等。
继承开始后,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应当在遗产处理前,以书面形式作出放弃继承的表示;没有表示的,视为接受继承。如果是不想收养的孩子继承自己的财产的话,可以立遗嘱排除其继承权。
孩子属于无户口人员,应先由孩子父母凭《出生医学证明》和父母一方的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结婚证或则非婚生育说明,按照随父随母落户自愿的政策,申请办理常住户口登记(注:以上所述父母为出生医学证明上显示的亲生父母)。办理户口登记后,如果要收养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