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09
住房公积金余额按以下流程提取:准备身份证原件、公积金缴存证明等资料;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提出申请;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受理后会审核资料,然后3日内作出是否准予提取的决定;准予提取的,将申请人提取的公积金款项划拨至指定银行卡当中。
住房公积金的支取方式是:申请人携带本人身份证复印件、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表以及其他相关材料至公积金管理中心审核,审核通过后到银行办理公积金提取手续。
1.职工购买、建造、翻修、大修住房的,可提取本人账户内的余额可截至签订订购、建房合同的当月2.职工偿还住房贷款本息的,每年可提取一次,每次提取的账户余额不超过当时实际房租的70%。
住房公积金的提取如下:职工提交本人身份证复印件、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表、单位出具的住房公积金提取证明至公积金管理中心,审核通过到受托银行支用公积金办理提取手续。
住房公积金提取额度如下: 1、职工购买、建造、翻建、大修住房的,可提取本人个人帐户内的余额可截至签订购、建房合同的当月; 2、职工偿还住房贷款本息的,每年可提取一次,每次提取的帐户余额不超过当期还本付息额。
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存储余额的,由所在单位核实出去证明。职工持证明向住房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日内作出准予提取或者不准提取的决定。
能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中存储余额的情况如下: 1、购买、建造、大修自住住房; 2、退休,退休; 3、完全丧失劳动能力,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4、出境定居; 5、偿还购房贷款本息; 6、租金超过家庭工资收入规定比例的。 符合以上条件的,可以向
提取住房公积金的存储余额的情形有: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房的或偿还自住房按揭贷款本息的;无房户支付房租的;与单位终止或解除劳动关系,账户已封存6个月以上或住房公积金停缴24个月以上且账户已封存的;退休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
提取住房公积金办理流程:申请人携带身份证明、申请书以及其他证明材料,向当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提出申请;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日内作出准予提取或者不准提取的决定;准予提取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支付手续。
以下情形可以提取公积金: 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有住房的; 2、离休、退休的; 3、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4、到国外、港、澳、台地区定居的; 5、偿还住房贷款本息的; 6、被纳入本市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范围并支付
以下情形可以提取公积金: 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有住房的; 2、离休、退休的; 3、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4、到国外、港、澳、台地区定居的; 5、偿还住房贷款本息的; 6、被纳入本市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范围并支付
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后还能提取余额。但是需要满足一些条件: (1)买房时用户办理了公积金贷款,但没有提取公积金的话,一般办理公积金贷款满一年后,用户可以拿着购房合同、购房款发票或是收据等资料去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提取月供,公积金余额不能全都提取
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的存储余额应由单位出具提取证明,携带提取证明、职工本人身份证复印件、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表等材料经公积金管理中心审核,审核通过到银行办理提取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