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8.26
工伤赔偿可以税前扣除,企业与生产经营相关的支出可以税前扣除,并规定企业为职工缴纳的工伤保险费、企业按照经济合同规定支付的违约金(包括银行罚息)、罚款和诉讼费可以税前扣除。
工伤赔偿可以税前扣除,企业与生产经营相关的支出可以税前扣除,并规定企业为职工缴纳的工伤保险费、企业按照经济合同规定支付的违约金(包括银行罚息)、罚款和诉讼费可以税前扣除。
如果被认定为工伤,是可以得到赔偿的,通过社保局申请认定为工伤,会停工保留工资,工伤期间单位照常发放工资。用人单位向有关部门提出工伤认定期间,在这段时间根据条例发生的并且符合条例的工伤待遇,在此期间由用人单位承担有关费用。因为工作所遭遇的伤害
我国的个人所得税法对免纳个人所得税的事项作出了明确的规定。保险赔款是可以免纳个人所得税的。通常情况下,工伤赔偿属于保险赔款,属于保险赔偿的部分是不需要计算个人所得税的。但是如果员工的工资收入,超过了国家规定的3500元,那么超过的部分还是需
工伤赔偿不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工伤赔偿金属于经国务院财政部门批准免税的所得,免征个人所得税。 免征个人所得税的工伤赔偿金包括医疗费、住院伙食补助费、交通食宿费、康复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伤残津贴、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不需要。一般情况下,对工伤职工及其近亲属取得的工伤保险待遇,是免征个人所得税的。有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伤残津贴、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工伤医疗待遇、住院伙食补助费、外地就医交通食宿费用、工伤康复费用、辅助器具费用、生活护
发生工伤事故属于用人单位责任的,用人单位为分散工伤事故赔偿责任风险已为单位职工购买工伤保险的,由工伤保险经办机构赔付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的损失,用人单位不再承担其他民事赔偿责任,此时工伤保险待遇与其他民事赔偿不能重复主张。
因第三人造成工伤可兼得民事赔偿和工伤赔偿。职工因第三人的原因受到伤害,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已经作出工伤认定,职工或者其近亲属未对第三人提起民事诉讼或者尚未获得民事赔偿,起诉要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支付工伤保险待遇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工伤赔偿与交通赔偿不抵触。劳动者是在上下班途中遭受的交通事故然后被认定为属于工伤的话,一般来讲其是既可以要求获得交通事故赔偿,也可以获得工伤赔偿的。
轻微工伤也可以请求赔偿。轻伤鉴定完毕之后,一般主要赔偿费用包括医疗费,住院费,护理费,营养费,误工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精神损害赔偿等。伤残等级后确认后,就根据伤残等级以及当地的情况来进行赔偿。
职工因工作事故遭受伤害的,经过工伤认定后,可以享受工伤医疗待遇,医疗费用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工伤治疗期间工资待遇不变,由用人单位按月发放,如果工伤致残的,经过劳动能力鉴定确定伤残等级后,可以根据具体的伤残等级领取相应的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和伤残
工伤赔偿不能取代民事赔偿。因第三人造成工伤的职工或其近亲属,从第三人处获得民事赔偿后,可以按照《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向工伤保险机构申请工伤保险待遇补偿。但民事赔偿的部分项目已经赔偿的,用人单位和工伤保险基金不需要再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