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1.30
单位可以向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复查鉴定申请,并提交下列材料: 1、《复查申请书》一份。 2、工伤职工身份证一份。 3、《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书》原件、复印件各一份。 4、初评的《劳动能力鉴定申请表》或《劳动能力鉴定评定表》一份。 5、诊疗病历
八级伤残需要劳动能力鉴定的,可以等伤情稳定后,向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申请劳动能力鉴定,需要劳动能力鉴定申请表、工伤认定决定书原件及复印件,完整的病历材料,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以及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规定的其他材料。
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不可以撤销。如果对劳动鉴定结论不服,只能向上一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再次鉴定申请。上一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作出的鉴定结论,对工伤员工、用人单位都具有拘束力,不可提起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法院在审理工伤损害赔偿案时同样应当遵从
劳动能力鉴定需要的材料如下: 1、工伤认定书的原件复印件,审核原件保留复印件; 2、鉴定人本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审核原件保留复印件; 3、填写《劳动能力鉴定申请表》;等等。
工伤职工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进行劳动能力鉴定。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应当自收到劳动能力鉴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必要时可以延长30日。
工伤劳动能力鉴定标准。工伤级别鉴定标准就是指,劳动功能障碍程度和生活自理障碍程度的等级鉴定。工伤劳动能力鉴定级别,是确定一次性残疾赔偿金的根据。劳动功能障碍分为十个伤残等级,最重的为一级,最轻的为十级。生活自理障碍分为三个等级:1、生活完全
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应当自收到劳动能力鉴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必要时,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的期限可以延长30日。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应当及时送达申请鉴定的单位和个人。
劳动能力鉴定结论自收到劳动能力鉴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必要时可以延长30日。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根据专家组的鉴定意见作出工伤职工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必要时可以委托具备资格的医疗机构协助进行有关的诊断。
职工发生工伤后,经过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或者停工留薪期满,工伤职工或者其用人单位应当及时向设区的市级的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劳动能力鉴定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