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8.15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的规定,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一)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赔偿责
交通事故责任划分根据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当事人的责任。 (一)因一方当事人的过错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承担全部责任; (二)因两方或者两方以上当事人的过错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根据其行为对事故发生的作
事故责任以交警出具的事故责任认定书为准,对事故责任认定书不服的,应在收到之日起三日内向上一级交警部门申请复核。对方车辆在交强险限额内先予赔偿,剩余部分,按事故责任划分进行分担,对方第三者责任险保险公司应在责任限额内承担责任。
交通事故责任书一般认定的性质是证据的一种,既不能划分为物证也不是笔录、书证,交通事故责任书是由专业部门制定的,具有较高的法律效力,是审理交通事故诉讼案和处理纠纷赔偿的重要依据之一。
交通事故逃逸的认定条件如下: 1、明知发生交通事故,交通事故当事人驾车或弃车逃离事故现场的; 2、交通事故当事人虽将伤者送到医院,但未报案且无故离开医院的; 3、交通事故当事人接受调查期间逃匿的。
交通责任认定书一般十日能下来。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自现场调查之日起十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交通肇事逃逸案件在查获交通肇事车辆和驾驶人后十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对需要进行检验、鉴定的,应当在检验报告、鉴定意见确定之日起五日内制
对责任认定书不服的,可以去交通管理部门申请复议。当事人对道路交通事故认定有异议的,可以自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送达之日起三日内,去交通管理部门提出书面复核申请,当事人逾期提交复核申请的,不予受理,并书面通知申请人。交通管理部门受理复核申请后,应
交通事故责任认定的出具时间一般是10天左右,如果需要检验的,时间会加长。根据我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相关规定,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自现场调查之日起十日内制作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并将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送达当事人。
按照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当事人对交警部门出具的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有异议的,可以自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送达之日起三日内,向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提出书面复核申请。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复核申请不予受理,并书面通知当事人。
交通事故责任认定复议需要的资料有: 1、书面的《复核申请书》一份(应当载明复核请求及其理由和主要依据); 2、事故当事人身份证复印件一份; 3、事故当事人不能亲自办理,需要委托的,附委托书一份、受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一份、事故当事人与委托人的
1.认定书应由具有一定资格的交通警察作出;2.交通事故认定书应当在一定的期限内作出;3.公布交通事故认定书应遵循特定的程序。实体上如何审查、判断:1.对有证据认定事故责任时,审查责任认定是否恰当;2.没有证据认定事故责任时,审查责任的认定是
出具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的期限一般为现场调查之日起的十日内,但是如果需要进行检验的,则是在检验报告、鉴定意见确定之日起五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的责任认定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