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3.26
行政处罚减轻处罚制度是: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人违反治安管理的,从轻或者减轻处罚满十四周岁的人违反治安管理的,不予处罚,但是应当责令其监护人严加管教。
公开原则,是指行政主体在实施行政行为过程中,除法律另有规定外,必须将行政行为在事前、事中、事后公开于行政相对人和有关利害关系人。公开原则主要体现在行政依据公开、行政程序公开、行政信息公开、行政决定公开等方面。
关于强制执行行政处罚的具体规定:如果当事人逾期不履行的,行政机关可以依法通过加处罚款;将查封、扣押的财物拍卖、依法处理;或者将冻结的存款、汇款划拨抵缴罚款等方式来强制当事人执行。
行政处罚监督检查制度内容如下: 1、监督检查行政执法机关和行政执法人员,掌握本部门执行的法律、法规和规章; 2、监督检查行政执法机关是否制定了工作计划、计划和内部工作程序,以有效实施法律、法规和规章; 3、监督检查行政执法机关的队伍建设、执
行政处罚的强制措施主要包括:限制公民的人身自由;查封场所、设施或者财物;扣押财物;冻结存款、汇款;以及其他种类的行政强制措施。行政强制措施只能由法律或者法规进行设定。
需要 公司章程备案,指将公司的章程到公司登记注册地的工商局留存备份;公司设立、变更都会引起章程内容的变化,因此都需要向工商局重新提交一份新的章程或者章程修正案;章程上需有股东的签字(自然人)或盖章(法人)章程内容变更后如果未办理备案,则新的
执法人员当场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必须报所属行政机关备案,但对备案时间没有明确规定,一般是当天或者隔天备案。《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四条,执法人员当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应当向当事人出示执法身份证件,填写预定格式、编有号码的行政处罚
当场行政处罚要备案。我国《行政处罚法》明确规定,执法人员当场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应当报所属行政机关备案。此外,执法人员当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应当向当事人出示执法证件,填写预定格式、编有号码的行政处罚决定书,并当场交付当事人。
行政机关作出强制执行决定前,应当事先催告当事人履行义务。经催告,当事人逾期仍不履行行政决定,且无正当理由的,行政机关可以作出强制执行决定。 强制执行决定应当以书面形式作出,并载明下列事项: (一)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 (二)强制执行
行政处罚和行政强制措施区别具体如下: 1、性质不同。行政处罚是对行政违法行为的事后制裁,是一种最终的处理结果,非经法定程序任何人不得改变。而行政强制措施是行政执法过程中的重要手段和保障,它既不是最终的处理行为,也不是制裁,适用过程中只要达到
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试点工作是中共中央、国务院全面深化改革的重大战略决策部署。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自实施至今,在适用案件范围、听证主体、具体操作及有关配套法律方面仍存在着问题,致使行政处罚的具体实施过程中,“一言堂”现象依然普遍存在,公民、法人等法律主体未能真正有效地利用此项法律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经过笔者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