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1.20
著作权的客体是指著作权保护的对象,即作品。根据我国《著作权法》,著作权保护的客体有: 1、文字作品; 2、口述作品; 3、音乐、戏剧、曲艺、舞蹈、杂技艺术作品; 4、美术、建筑作品; 5、摄影作品; 6、电影、电视作品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
著作权法保护范围有:文字作品、计算机软件、工程设计图、产品设计图、地图、示意图、电影作品、美术作、建筑作品、音乐作品等。即在文学、艺术和科学领域内具有独创性并能以一定形式表现的智力成果。
著作权是指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文学、艺术和科学作品享有的财产权利和精神权利的总称。在我国,著作权即指版权。广义的著作权还包括邻接权,我国《著作权法》称之为“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 著作权法所称的作品,是指文学、艺术和科学领域内具有独创
(一)注册的保护以核准注册的商标为限。如果人实际使用的商标与核准注册的商标不一致,不仅自身的商标专用权得不到有效保护,而且还有可能带来四种后果:一是构成自行改变注册商标的文字、图形或其组合的违法行为;二是在自行改变的商标与核准注册的商标有明
法定著作权保护的作品范围有:以文字作品;口述作品;音乐、戏剧、曲艺、舞蹈、杂技艺术作品;美术、建筑作品;摄影作品;电影作品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工程设计图、产品设计图、地图、示意图等图形作品和模型作品;计算机软件等形式创作的文学
著作权法保护的作品范围具体如下:文字作品、计算机软件、工程设计图、产品设计图、地图、示意图、电影作品、美术作、建筑作品、音乐作品等在文学、艺术和科学领域内具有独创性并能以一定形式表现的智力成果。
1、违反法律或者公共利益的作品。 2、由《著作权法》明确排除的作品。 3、已过保护期的作品。超过保护期限的作品,便为社会所公有,不受著作权法保护。
知识产权的保护范围包括: 1、版权与邻接权; 2、商标权; 3、地理标志权; 4、工业品外观设计权; 5、专利权; 6、集成电路布图设计权; 7、为披露过的信息专有权。 知识产权,是“基于创造成果和工商标记依法产生的权利的统称”,最主要的三
以下属于商标权保护的范围:以核准注册的商标和核定使用的商品为限。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经商标局核准注册的商标为注册商标,商标注册人享有商标专用权,受法律保护去,其专用权以核准注册的商标和核定使用的商品为限。
著作权法保护的对象包括创作的文学、艺术、自然科学、社会科学、工程技术等作品。根据著作权法规定,作品,包括以下形式创作的文学、艺术、自然科学、社会科学、工程技术等作品: 1、文字作品; 2、口述作品; 3、音乐、戏剧、曲艺、舞蹈、杂技艺术作品
著作权行使范围的限制包括以下情况: 1、合理使用是指法律规定,他人未经作权人许可或者支付报酬,可以使用享有作权的作品; 2、使用许可是指不经作者同意,只需支付报酬即可使用享有作权的作品的行为。这种限制作权的方法通常包括法定许可和强制许可;
专利保护的范围包括: 1、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专利权的保护范围以其权利要求的内容为准,说明书或者附图可以用来解释权利要求; 2、外观设计专利权的保护范围以图片或照片中表示的外观设计专利产品为准。申请外观设计不需要提交权利要求书、说明书等文字说明
著作权保护的范围是:文字作品;口述作品;音乐、戏剧、曲艺、舞蹈、杂技艺术作品;美术、建筑作品;摄影作品;视听作品;工程设计图、产品设计图、地图、示意图等图形作品和模型作品;计算机软件;符合作品特征的其他智力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