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07
劳动保障监察部门是属于行政事业的单位,它们的主要工作是为了更好的保护劳动者的相关权益,让劳动者的权益可以得到落实。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履行的劳动保障监察职责包括:宣传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和规章,督促用人单位贯彻执行;检查用人单位遵守劳动保障法律、
如果职员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那么不需要向用人单位进行赔偿;但如果职员没有提前三十日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劳动者需要赔偿用人单位招收录用其所支付的费用、培训费用、对生产、经营和工作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
劳动保障行政赔偿程序: 1、提出赔偿申请; 2、赔偿部门受理申请; 3、对申请的事项进行审理; 4、提出审理意见; 5、作出赔偿决定; 6、送达赔偿决定书并对应给予赔偿的案件执行。 《国家赔偿法》第十三条第一款第一项、第二、三款规定,赔偿义
医院劳动保障制度规定是适用劳动法的相关规定:根据《劳动法》第三条规定,劳动者享有平等就业和选择职业的权利、取得劳动报酬的权利、休息休假的权利、获得劳动安全卫生保护的权利、接受职业技能培训的权利、享受社会保险和福利的权利、提请劳动争议处理的权
劳动保障部门不实施劳动保障监察的,可以向上一级机关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但不论申请行政复议还是提起行政诉讼,都应当提供证据证明劳动监察部门存在不作为的行为。
江苏劳动保障监察条例是为了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主义劳动秩序,加强劳动监察工作,规范劳动监察行为,保障劳动法律、法规、规章的贯彻实施,制定的规定。
劳动保障监察以日常巡视检查、审查用人单位按照要求报送的书面材料以及接受举报投诉等形式进行。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认为用人单位有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行为,需要进行调查处理的,应当及时立案。
社会保障卡从持卡人类型来看,可以分为两类,即:面向城镇从业人员、失业人员和离退休人员发放的称为社会保障(个人)卡,面向用人单位发放的称为社会保障(用人单位)卡。我国劳动保障部有关卡规划和规范的重点为社会保障(个人)卡,各地区实际发放的也多集
国务院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主管全国的劳动保障监察工作。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主管本行政区域内的劳动保障监察工作。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根据各自职责,支持、协助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的劳动保障监察工作。
入职前签定的协议不是成为劳动合同,属于职业意向,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应当按照《劳动合同法》规定建立书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并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劳动合同文本上签字或者盖章生效。
劳务派遣不可以换岗,劳动合同对工作岗位的约定不能更改。先与用人单位协商,协商不成的可以申请劳动仲裁,不服仲裁的可以起诉到法院,不服一审法院判决的可以向上级法院提起上诉。
离职员工的劳动合同,用人单位至少保存二年备查。同时,用人单位应当为离职员工办理离职证明,在十五日内为其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 用人单位保存离职员工劳动合同有以下作
职工福利基金的含义:是社会保险和福利的一种具体指国营企业用于改善职工生活设施、公共消费、医疗保险等方面的资金。职工福利基金主要用于集体福利的开支,以及单位职工公费医疗支出超支部分按规定由单位负担的费用。